連云港市中法核循環項目的暫停,正在將中國核電廢料處置的問題推向前臺。按照“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中國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裝機容量將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而按照核電發展中長期展望的規劃,到2030年中國核電的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1.5億千瓦。
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副主任湯紫德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當核電裝機規模超過1億千瓦時,核電乏燃料(即核電廢料的主要組成部分)就將超出核電站存儲能力。中國目前的核電站則是按照自身可以存儲10年乏燃料設計。
這讓中國的核電乏燃料的處置問題面臨兩難的境地:一邊是旨在處理核電乏燃料的核循環項目在公眾情緒上很難形成共識;另一方面,則是隨著中國核電事業的大發展和裝機容量的提升,乏燃料正在面臨超出核電站自身設計儲存能力的局面。
或將超出自身存儲能力
“如果沒有核循環項目,中國的核電大發展將受到制約。”原國務院核電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湯紫德對《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
湯紫德補充說到,“核電站自身設計時,乏燃料可以在核電站儲存10年左右。”
根據“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核能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將達到6%~8%。核電發展中長期展望,預計2030年核電裝機規模將達到1.2億至1.5億千瓦。
“當核電裝機規模達到1億(千瓦)的時候,產生的乏燃料就將超過儲存能力。”湯紫德向記者表示,“未來乏燃料的儲存會非常困難,乏燃料就像城市垃圾一樣,需要被拉走,但是往哪里放呢?”他表示。
2015年,環保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總工程師柴國旱就表示,目前大亞灣核電廠乏燃料水池已經飽和,田灣核電廠乏燃料水池接近飽和,已經建成的離堆乏燃料濕法儲存設施也已貯存飽和。
繞不開的公眾情緒
雖然核循環的需求日益緊迫,但是,對于核項目而言,從選址走向建設之間,還有很長的距離。中核集團在連云港選址被反對,并非是第一次,中核集團的項目在江門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局面。
日前,全國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有關人士透露,《核安全法》草案已經接近完成,并將很快送交全國人大審議。按照原定計劃,2016年底,《核安全法》將向社會頒布實施。
據悉,已經基本起草完成的《核安全法》將以立法的形式,通過程序性的制度設計,確保公眾對重大核電項目的知情的權利。
對于一些人對內陸核電站有恐慌情緒的問題,中國核學會有關人士認為:“民眾不清楚情況就會產生恐懼,這是很正常的,現在不必為反對聲音擔心,每個聲音都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國家政府機構會理性選擇的。”
“未來的《核安全法》將從法律層面上,保障公眾對核電廠建設的知情權。”核安全局人士向記者表示。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認為,也要強化核安全文化引領,推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全民參與。
當記者向前述參與立法的人士詢問,未來周邊民眾是否有否決權,該人士表示,我們國家還是要大力發展核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