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核電站
來源:中國科普博覽網站 發布日期:2008-05-29
1986年,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發生事故以后,核電站設計專家們為提高核電站的安全系數,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其中有一個研究方向是探討地下核電站的可行性。結果表明,地下核電站比地上核電站更為安全,并且經濟和技術上都是可行的。
前蘇聯核電站反應堆的防護罩只有1.6米厚,反應堆內的熔融核燃料一旦逸出而壓到罩壁上,不到1小時就會把罩燒毀。在新的“核電站-88”設計中,防護罩也只能耐受4.6個大氣壓的內部壓力,電纜、管道等也只能耐受8個大氣壓,而在反應堆核燃料熔融事故中蒸汽與氫的爆炸會產生高達13~15個大氣壓的壓力。所以,在未能設計出“絕對安全的反應堆”之前,應將核電站建在地下。目前所說的地下核電站,是把反應堆和控制系統建在石質或半石質地層中的中小型核電站。
據分析,這種地下核電站至少可保證運營中不危害周圍環境,不發生切爾諾貝利核電站那種浩劫式的事故后果,而且便于封存壽終正寢的反應堆,減輕地震對核電站的影響。此外,把核電站轉入地下還可以使核電站的建設得以在現有技術水平上得到發展,而無須等到“絕對安全”的核電站設計問世之后再發展核電事業。
據分析,把4個機組的1000兆瓦核電站反應堆和控制系統建在50米深的地下,建筑費用只增加
11~15%,但如果把關閉核電站所需費用算進去,那么地下核電站的造價比地上的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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