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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核電謎局:自有知識產權被邊緣化(下)

來源:《商務周刊》 發布日期:2009-01-16

  主題三:被官僚放逐的“中國創造”

        中國具有核電技術能力的基礎,其主要載體是在披荊斬棘開發核潛艇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核動力產品開發平臺。經過秦山核電站的實踐和百萬千瓦級核電站設計的實施,這個產品開發平臺已經能夠支撐起中國核電發展的大局。但是在引進路線和行政壟斷的共同作用下,它正在面臨被肢解、被邊緣化的危險。

  與引進路線很不情愿去承認的相反,中國具有核電技術能力的基礎。比這更令人清醒的是這個基礎的來源——它不是來自技術引進,而是來自自主開發。對這個事實的理論解釋很簡單,雖然產品可以從市場上買到,而能力卻是買不來的,因為能力的生成和發展只能通過開發技術和產品的實踐。與美國、法國和俄羅斯等國家一樣,中國的核動力技術能力也起源于核潛艇動力系統的開發,這種起源使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發展從一開始就建立在自主的產品開發平臺上。

  從概念上講,產品開發平臺是一個包含了工作對象(產品序列)、工作主體(研發團隊)和工作支持系統(工具設備和經驗知識)的有組織的活動系統——不是這幾個要素的簡單拼湊,而是隨著產品開發經驗的積累逐漸形成的有機系統。由于技術知識的緘默性和組織性,產品開發平臺即工業組織的學習系統和知識系統,是消化吸收外部知識的經驗基礎,是“再創新”的必要條件,它隨產品開發活動的演進就是技術能力發展的機制。

  與通過自主產品開發平臺的技術學習不同,在引進給定產品設計下的學習,是一種“亞產品層次”的學習,它包括購買全套生產線、按照外國的產品設計組裝產品等等,當然也包括對原設計的邊際性改進。中國近20多年來的工業實踐證明,亞產品層次的技術活動使學習者受到一系列的限制:無法從產品設計上理解技術、市場需求、成本約束等因素之間的關系,無法掌握把各種單項技術集成為產品系統的能力,無法學會如何判斷影響技術演進方向的因素,并因此而無法決定進行技術努力的方向;由于目光被局限在局部的技術差距上,甚至容易使學習者喪失信心。

  這個對比對于追趕國家的技術學習有著特殊的政策和戰略涵義:由于工業技術能力的生成及其持續發展只能通過自主的產品開發平臺,所以即使后進者必須進行技術學習,而且在起始階段經常不得不從亞產品層次開始學習,但擺脫技術依賴的唯一途徑就是使自己的技術學習從亞產品層次上升到產品層次。回顧中國核技術50年,不僅可以解釋中國核電技術能力的來源,說明引進路線把這個能力基礎排除在核電發展之外的惡果,而且再次證明了技術能力是如何生成和增長的理論主題。

  1958年中國第一座反應堆剛一運轉,聶榮臻元帥就向毛澤東、周恩來提交中國應該自行研制導彈核潛艇的報告;報告在兩天內得到批準,項目上馬,代號09工程,一支年輕的潛艇核動力設計團隊隨即在北京原子能所組建起來。由于前蘇聯從一開始就拒絕提供任何幫助,在1960年代初的經濟困難中,項目下馬了兩年,但動力堆的研究設計工作一直沒有停頓。1965年中央決定在四川省夾江地區建造核潛艇陸上模式堆(壓水堆),以北京團隊為核心,從全國調集幾千工程技術人員在那個毫無工業基礎的地方建立起909基地——這里沒有篇幅去描述他們所經歷的困難和獻身精神。1970年8月30日,中國第一個核潛艇陸上模式堆達到滿功率,1971年9月中國第一艘核潛艇下水,1974年正式服役。事實上,以核動力在中國發出第一度電的,既不是大亞灣核電站,也不是秦山核電站,而是這個遠在西南一片山區中的中國核潛艇陸上模式堆。今天,這個909基地已經演變成為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總部設在成都)。

  在開發出來第一代核潛艇動力堆之后,中國核動力院幾乎20年沒有再接到任務,幾千人似乎被遺忘在那片山區。1970年代末籌建秦山核電站(一期)時,在上海成立了728院(今天的上海核工程設計院),當時的中國核動力院院長調任728院院長,并帶去一批技術骨干。在“軍轉民”最困難的時期,核動力院既無軍品任務,也無緣核電建設(他們曾為參與核電做了大量準備工作),人員大量流失。即使在這樣的條件下,這支披荊斬棘的隊伍仍然于1980年建成了高通量工程試驗堆(是設計反應堆的關鍵實驗設備),使中國成為繼美蘇之后第三個擁有這種堆型的國家,迄今仍然是亞洲最大的工具堆。1980年代末,閑著沒事干的核動力院自籌資金,開發出來在美國之外絕無僅有的脈沖堆(可用于模擬核爆試驗)。1989年,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干事布里科斯在核動力院訪問了3天,當被問及觀感時,他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你們在一個如此與世隔絕的地方,做出了令人不可思議的業績!”也是在同一年,巴西原子能委員會代表團到訪,看到核動力院自己設計建成的高通量工程試驗堆,在羨慕和欽佩之余不禁提了一個問題:“你們為什么不自己搞核電?!”陪同參觀的院領導無言以對,因為他們不能對外國人說出實話——“國家不讓我們搞!”

  好在他們終于熬到了機會。1980年代后期醞釀秦山二期時,有關部門采取招標方式,首次被允許參與民用核項目的中國核動力院以無可爭辯的實力中標。雖然當時中標的任務只是輔助德方設計,但從“八九”之后就變為承擔全部設計。有關秦山二期是照抄大亞灣的說法,來由是前者的反應堆設計被上級規定為必須參照法國M310壓水堆,但除此之外,該反應堆是重新設計的。M310是三個回路90萬千瓦,而秦山二期則是兩個回路60萬千瓦。這個變化意味著堆芯系統必須重新設計:設計反應堆“心臟”的堆芯只能從特定的結構尺寸和主參數開始,而不可能從任何其他設計的局部修改開始;設計的功率不同,堆芯的結構就不同。此外,由于需要涉及大量計算,所以從初步設計開始就要啟用計算程序。核動力院所使用的設計程序是從設計核潛艇陸上模式堆開始逐步開發積累下來的,只是在秦山二期施工開始后才能啟用法馬通(法國唯一的NSSS公司)的咨詢包(包括設計軟件),其作用主要是校驗中方的設計程序和設計結果,結果是差異不大。

  一個具體的例子更清楚地說明了自身能力與外來知識的關系。1990年7月,當核動力院的技術人員開始設計秦山二期反應堆控制棒驅動機構(堆內核心構件之一)時,只收到大亞灣核電站關于該機構的標注總圖,它不過是外形和基本結構的示意圖,雖然可以提供某些靈感和啟發,但信息非常有限,連零部件尺寸這樣的最基本參數都沒有。因此,盡管得到這樣一份參考圖,技術人員仍然必須從概念階段進行設計工作。官方記錄中說到:他們“憑著從事09工程的多年設計研究經驗”,最終確定了采用豎直方向步進的磁力提升器型設計。在詳細設計階段,一位參與者回憶說:“因為是從零開始,每一個結構的確定,尺寸的設計都煞費苦心。”經過大量的計算和設計修改之后,開發人員完成了圖紙設計,并立刻進行樣機的各個單項試驗研究,然后下廠與現場技術人員和工人一起加工制造樣機,至1993年5月完成了控制棒驅動機構電磁驗證樣機的研制。

  秦山二期反應堆的設計開發不僅證明了核動力院的技術能力,更證明了真正的技術能力不是引進的直接結果,而是源于自主開發——對外部技術知識的消化吸收只能建立在自己的經驗基礎之上。秦山二期兩個65萬千瓦機組幾年運轉證明,反應堆系統安全可靠,而且在近期世界上已建和在建的核電站中是成本最低的,安全性能也達到了二代主流技術的水平,有的指標已經達到URD(美國電力研究所發表的《先進輕水堆用戶要求文件》)規定的范圍,目前的運行狀況非常好。秦山二期堆芯的設計效果有目共睹,核動力院在個別參數的要求上甚至比法馬通還嚴格,一位堆芯總設計師指出:“核動力院”就堆芯設計手段而言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無論是AP1000還是EPR,在這方面都沒有新東西可以轉讓給我國”。

  1991年6月15日,對09工程懷有很深情結的時任黨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對核動力院院長的來信批示,表示應該支持核動力研究開發基地的建設。國家計委遵照批示投資1.8億元,在成都建設了一批軍民兩用的核動力試驗設施。這個被稱為“615工程”的項目挽救了瀕于散伙的核動力院,使其主要技術力量從山里搬遷到成都。在工程完成后,核動力院擁有在世界上也堪稱一流的完整試驗裝置(包括工程試驗堆)。所有這些試驗裝置全部是核動力院自己設計和建造的,凝聚了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經驗(其基礎就是當年為開發核潛艇動力堆而在山里建造的試驗裝置)。有些參觀者只從投資成本去計算這些裝置的價值,但它們不是可以從市場上買到的標準產品,其設計和使用方法是研發機構經驗積累的產物,沒有那些“前輩們在山里摸索出來的經驗公式”,以及反復在開發產品過程中才能理解的原則和掌握的訣竅,這些裝置不過是一堆鋼鐵,而經驗知識(能力的要素)恰恰是難以模仿、不可轉讓的。

  由于近30年世界核電建設的蕭條,大型工具堆和試驗臺架現在已經成為了核動力工業界的稀缺性戰略資產,中國核動力院的試驗裝置在世界范圍內都具有競爭力,其實際價值遠遠超過有形設備的投資成本。西屋在向中國推銷AP1000過程中,曾請求核動力院幫助做水力模擬和流致震動試驗(報價200萬美元),但美方要求核動力院必須接受美能源部對試驗經費的審計,被核動力院拒絕(這個例子同時證明,西屋在還沒有做過這兩個重要的試驗之前就向中國推銷產品)。

  中國核動力工業經過幾十年的體制演變,目前中國具有核動力反應堆開發能力的研發組織只有兩個:開發了核潛艇動力堆并承擔了秦山二期反應堆設計的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以及開發了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的清華大學核工程研究院。清華核研院早期介入過核潛艇的開發,因感受到自己不屬于業內主管部門而難以在主流技術領域(如壓水堆)立足,于是在1970年代末就決定主攻當時看上去屬邊緣領域的低溫堆和高溫氣冷堆。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的概念是兩位德國科學家在三哩島事故后提出的,但在1980年代反核運動高漲和綠黨興起的背景下,該堆型的概念無法在聯邦德國付諸實施。當時為了促使中國購買聯邦德國的核電站(秦山二期),德方把邀請中國科技人員參與高溫氣冷堆的研究作為一個砝碼,中方派出的學習單位就是清華核研院。1980年代后期,模塊式高溫氣冷堆被列入中國“863計劃”。雖然不是原創,但清華大學的杰出貢獻是沿著這條技術路線鍥而不舍,歷經十幾年埋頭苦干,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個模塊式高溫氣冷堆(10兆瓦試驗堆)。

  令人感到怪誕的是,如此寶貴的研發組織也是最被領導們所看輕的。由于在政策上從未將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發展與核電的發展聯系起來,所以這些研發組織只能在邊緣中生存,依靠一些偶然的機遇來證明它們的能力。以集產品開發業績、完整試驗手段和深厚經驗積累于一身的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為例,它既是中國能力最強的軍民兩用核動力技術研發平臺,同時也是在現行體制下最被邊緣化的機構。翻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文獻記錄,令人甚至懷疑當時主管核電發展的領導人是否知道中國還有這么一個核動力技術的研發機構。核動力院是國內最早理解世界核電新技術革命趨勢的機構,早在80年代就參與過西屋公司采用“非能動”概念的AP600反應堆(AP1000的原型)開發,也跟蹤過聯邦德國的高溫氣冷堆,但這些努力都因為計劃體制只重工程不重研發、研發組織沒有決策自主權而不了了之。在核電建設中,由于主管部門沿襲傳統體制的行政分包方式,所以在技術方面起關鍵作用的核動力院只是被置于打工者的位置,任何組建NSSS公司的念頭都會遭到壓制。引進路線本來還打算通過“軍民分開”肢解核動力院,將其從事核電研發的力量劃出來用于復制AP1000,因涉及軍工體制未果,但從此也實質上把核動力院排除在國家重大專項之外。與之相比,清華核研院通過把高溫氣冷堆列入科技部主管的“863計劃”,反倒是另辟蹊徑走了出來。

  但這個被引進路線和行政壟斷所邊緣化的研發機構,卻仍然支撐了中國核電大局的頂梁柱。中國百萬千瓦級核電壓水堆的兩個設計方案——CNP1000和CRP1000,都是由核動力院通過秦山二期的實踐而開發設計的。今天,采用CNP系列的秦山二期擴建工程(即在已經投產的秦山二期原址再建兩個65萬千瓦機組)已經于2006年開工,將分別于2010年和2011年建成投產;采用CPR1000的嶺澳核電站擴建工程已于2005年開工,預計兩臺機組于2010—2011年建成投入商業運行;采用CPR1000的遼寧紅沿河核電工程是“十一五”期間首個獲準開工的核電項目,其1、2號機組主體工程已分別于2007年和2008年開工,全部4臺機組計劃于2012—2014年建成投入商業運行;采用CPR1000的福建寧德核電站一期工程建設4臺百萬千瓦級機組,主體工程于2008年2月正式開工,首臺機組計劃于2012年投產;此外,采用CPR1000的廣東陽江、福建福清、浙江方家山三個核電站項目(共10個機組)也于2008年末獲得核準。如果中國沒有這個核動力院,當然也就沒有核電發展的這個局面。

  創新程度更大的CNP1000已經完成了基本設計,有一些技術指標甚至能夠達到URD規定(如壽命長達60年,熱工安全余量大于15%),國家核安全當局已經對CNP1000設計的反應堆系統做了初步審查評價,認為可以應用于工程實踐,只是由于行政性集團公司體制的低效率,使配套的全廠設計(電站布置和輔助系統等)沒有跟上,安全審評工作未能全面開展,至今未能推向市場。

  更能說明中國技術能力基礎在引進路線下遭受厄運的是核電重大專項的波折。在國務院組織論證“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過程中,從2004年初開始,在科技部和國防科工委領導下,以核動力院為技術牽頭單位,聯合其他單位,經過大量技術論證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多次專家咨詢評估,于2006年1月向國家提出《大型先進壓水堆核電站示范工程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立項建議書》,目標是建成核安全達到國際第三代核電技術水平、壽命達到60年的150萬千瓦級的大型壓水堆示范電站(即CNP1500方案)。正是這個立項建議,加上高溫氣冷堆項目,形成16個國家重大專項之一的“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示范工程”。本來這個重大專項與當時進行中的第三代核電技術國際招標沒有關系,但自主開發出達到第三代水平核電技術的努力必將陷全盤引進路線于無理無據的境地,于是在其他專項都紛紛上馬時,引進路線的決策者對核電專項故意拖延,直到2007年與西屋簽訂引進協議和成立國核技之后,才突然決定將該重大專項轉向對AP1000的“消化吸收再創新”。

  中國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需要已經證明,最寶貴的生產要素不是資本和勞動力,而是技術能力。在諸如核動力這樣的復雜技術領域,建立起有效的產品開發平臺是昂貴的,只有經過多輪次的產品開發才能發展出來可靠的技術能力。自主技術能力也是吸收外來技術知識的必要條件——這就是為什么在法方并沒有真正轉讓技術的條件下,吸收了大亞灣核電站技術知識的不是擁有這個電站的中廣核,而是由開發核潛艇起家的中國核動力院;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的概念源自國外,但當清華團隊鍥而不舍地把概念做成實際反應堆之后,中國在這個方面的技術能力就領先于其他國家。

  中國核電的三輪引進路線,都是把現有產品當作技術,把購買外國核電站等同于獲得技術能力,無視中國自己的技術能力基礎,更沒有把這個基礎的發展納入核電發展規劃。正因如此,引進路線也充分證明了自己的荒謬——在三十年的輪回中,每一次引進的結果(沒能引進技術)都成為下一次引進的理由(還是缺乏技術)。

  主題四:中國利益最大化還是部門利益最大化 只要擯棄宿命的直線式思維,而代之以符合自己長期目標的戰略性思維,決策者就不難看出,中國的核電發展不僅完全可以走自主路線——甚至在經歷了引進路線的曲折之后再走也不遲,而且只有走自主路線,才可能從發展民用核電工業上獲得足夠的經濟利益和戰略利益。

  從前三個主題對世界核電技術發展趨勢、中國核電建設歷史經驗和中國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的分析看,中國實際上具備了幾乎所有自主發展核電的基本要素,但把這些要素整合成為一個自主路線,則需要一個更重要的卻長期缺乏的因素——正確的政策思維。

  長期以來,在中國技術政策上占主導地位的是“直線式”思維,甚至在“自主創新”已經成為國家大政方針的今天仍然在頑固地持續著。在有關技術創新的國際主流文獻中,直線式思維指的是認為技術可以從先進國家向后進國家自然擴散,或認為只要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可以自動產生技術創新。而在中國,這種思維的典型表現是:外國技術一定先進,中國一定落后;把購買產品(物化技術)等同于獲得技術能力;把技術進步看作是“引進”或資本投入的自然結果——核電引進路線就典型地體現了這種思維方式。

  直線式思維的最大謬誤,在于把技術看作是可以在不同主體之間自由移動的物品,卻排除了自己從事創新活動對于掌握技術并推動技術進步的關鍵作用,反而因為看不到自己能力成長的前景,而產生了只能跟隨的宿命錯覺。事實上,創新的成功不僅取決于技術因素(既包括隨科學進展所帶來的技術機會,也包括可以利用這種機會在“干中學”的技術能力),而且也取決于市場因素(既包括隨各種變化而出現的市場機會,也包括開發者對于市場變化的理解和判斷)。恰恰是因為存在這些不確定性,所以創新并非是技術和資金實力的必然結果,而取決于學習的努力程度。中國工業的許多例子都證明,只要把自主開發當作技術學習的關鍵手段,弱小者仍然可以創新。因此,如果明確創新對于技術進步的關鍵作用,就必須在政策層次上擯棄直線式思維,轉而采取戰略性思維。

  “戰略性思維”的實質是在力量或資源有限并存在不確定性的條件下,仍然相信存在獲勝的機會,并據此做出最有利于獲勝的行動選擇。共產黨從弱小到奪取政權的過程就充滿了戰略性思維,而毛澤東在黨內與教條主義的所有較量就是戰略性思維與直線式思維之間的斗爭。為什么在技術密集型工業中“以小搏大”時,像華為的任正非會屢屢引用毛澤東的思想?無非就是因為戰略性思維的重要性。

  如果以戰略性思維分析核電問題,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民用核電技術并不構成一個具有獨立源頭的技術領域,而是屬于包括軍事用途在內的核動力技術領域,甚至通過某些環節(如核燃料)而涉及核武器技術。由于這種性質,世界核電工業存在一個明顯的戰略結構,即一個國家掌握核電技術的可能程度受制于該國在世界戰略結構中的政治地位,它影響到一個國家開發核動力技術的必要性和決心、對技術軌道選擇的考慮標準(即技術戰略)以及獲得外部技術來源的可能程度(美國在核問題上對待印度和伊朗的不同態度證明了這一點)。因此,一個獨立的核動力工業不僅是中國核電能夠健康發展的長期保證,也是中國保持政治獨立性、捍衛領土完整所不可或缺的。以一個同時考慮和規劃核能技術需求和供應的國家戰略來代替僅僅著眼于增加電容的引進路線,并沒有降低以核能增加電容的重要性,反而是中國獲得電容經濟利益的根本保證。

  如果在核電發展上采取戰略性思維,在操作層次上轉向自主路線幾乎是一個順水推舟之舉。就技術路線而言,自主路線可以采取一個長短期結合的雙重戰略。在短期內,中國應該以自主掌握的二代改進型核電站進行批量建設,滿足到2020年的核電建設目標;就長期而言,中國應該率先推廣符合第二核紀元要求的核電站,爭取在2020年左右開始批量推廣高溫氣冷堆等先進堆型,同時加大對開發新堆型的支持,使中國的核電工業在技術上走在世界前列。

  就支撐這個戰略的短期需要來說,中國已經能夠自主提供技術供應,不僅自主設計建造了兩期秦山核電站(并已經出口到巴基斯坦兩座同類機組)并開工了秦山二期的翻版工程,而且自主設計的百萬千瓦級壓水堆CRP1000已經批量在建。以這些工程實踐和技術活動為基礎,中國完全可以開發出具備更高安全性和經濟性的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技術。 就支撐這個戰略的長期需要來說,我國處于領先地位的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位于山東省榮成市石島灣的20萬千瓦核電站)已經揭牌,將于2009年正式開工,并計劃于2013年建成發電,其預算“比投資”約為每千瓦2200美元,這個比引進的落后技術更低的成本水平將隨著批量化建設而繼續明顯降低。除了在示范工程的基礎上繼續對其完善,還應該加大對開發其他類型新堆型的支持,以支撐中國核電發展的長期戰略。國家重大專項的資金應該用在新堆型的研發上,而不是用在復制外國堆型上。

  引進路線的困境已經證明了實施這個雙重戰略的可行性:即使要全盤引進,短期內也不可能不以中國已經掌握的二代技術為主建設核電站。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與首臺AP1000核電機組都計劃于2013年建成(實際上AP1000由于技術問題等因素,能否按期建成還是個巨大的問號),所以檢驗這兩種堆型所需要的時間是相同的,沒有誰耽誤誰的問題。但這兩種堆型的不同性質則是實施自主路線的根據:模塊式高溫氣冷堆是全世界視之為核電復興關鍵的第四代核電技術,其戰略意義遠遠超過AP1000。只要轉而實施自主戰略,已經購買的AP1000和EPR核電站也無傷大雅,將其視作為探索多種技術的嘗試和學費也就罷了。

  如果采取戰略性思維而轉向自主路線,那么體制改革的方向和原則也同樣會清晰起來。回顧三十年的歷史,中國的核電發展在體制上存在兩個致命缺陷,一是在直線式政策思維下從來沒有過頂層設計,政策的制訂和執行總是被局部利益所左右;二是政企不分的行政壟斷體制阻塞了核動力工業進入市場的通路。針對這些問題,核電體制改革的原則應該是在強化政府核能戰略規劃和核安全監管的框架之下,引入更多的市場機制并破除行政壟斷,使中國核電發展的需求與中國核動力工業的技術供給聯系起來。

  遵循上述原則,應該在政府層次上實現由一個機構(如能源局)統一負責核電建設和核動力技術發展。在工業層次上,改革可以在現有的基礎上順勢而為,沿著市場力量生成的方向,首先建立起更有競爭性的業主(運營商)體制——增加業主公司的數量(繼中核集團、中廣核和中電投之后,逐漸向已經參與核電建設的大唐國際和華能發放經營核電牌照),并在符合安全監管的條件下賦予它們經營自主權(如在堆型選擇等方面)。競爭性業主體制立刻會產生對技術和服務的市場需求,從而要求形成能夠響應這種需求的NSSS公司和AE公司。

  但形成這些市場主體的關鍵是要改革中核集團體制。中核集團體制的主要弊端是囊括過多異質性業務而產生的行政壟斷傾向——由于既是核電站運營商,又主管了國家幾十年投資建立起來的核動力技術研究開發基地和核燃料開發制造系統,所以難免會以一個公司的利益動機(如爭奪核電運營市場)去阻礙中國核動力工業的主要力量服務于全國核電的發展。這種情況多年來被詬病為“封閉軍工體制”,但其實問題不在于軍工,而在于壟斷。改革的原則是必須對中核集團明確定位。如果出于難以改變現有軍工體制而暫時把它定位為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機構,集團總部最多只能采取控股公司形式,不能干預所轄單位的經營自主權,以使這些單位能夠充分進入市場;如果把它定位為企業,則應該把集團按專業拆分,使各個部分能夠圍繞著自己的核心能力參與市場競爭——集團總部可以轉變成為一個以經營核電站為主的業主公司(這本來也是它最感興趣的),其他部分則成為能夠獨立面向市場的主體和向國家負責的基礎研發機構(如核二院轉變成為專門從事核電站整體設計的AE公司,核動力院在保留國家實驗室職能部分的同時,通過與設備制造企業聯合而組建NSSS公司,以及組建核燃料循環公司等)。這些國有涉核專業公司和國家實驗室的業務領導歸屬政府核能主管機構,它們所承擔的國防研發項目則由總裝備部負責。這樣做,既能打開核動力工業進入核電市場的通路,也可理順以公共資源支持基礎研發的體系和責任,并以民用需求維系軍民兩用產品開發平臺的方式實現軍民互動,保證民用和國防兩個方面的技術進步。

  此外,由清華大學和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合資成立的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設計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的單位,將會通過工程實踐發展成為另一個NSSS公司。中廣核是從經營核電站滾動發展起來的,它在技術上自給自足的念頭始于行政壟斷造成的無奈。一旦核電市場更加開放并出現建立在中國核動力技術基礎上的NSSS公司,中廣核更可能集中于核電運營業務,因為實行技術自給自足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包括時間成本)會遠遠超過從專業分工中獲得的收益。國核技的生存完全是靠行政手段,如果實行新體制,它的命運不會有多少懸念。

  應該以自主路線發展核電的戰略思維,是基于一個信念——只有這樣做才能使中國的利益最大化。其理由至少有以下幾點:

  經濟收益最大。因為自主路線不僅將以比引進路線更低的成本擴大中國的能源供應,而且將培育出一個具有市場競爭力的中國核動力工業,這是依賴引進技術絕不可能做到的。由于技術能力的成長離不開與市場的互動,所以即使中國現有的技術水平存在差距,它也只能而且必然通過市場的鍛煉而提高。

  有市場競爭力的核動力工業能夠使中國掌握增加替代能源供應的主動權,而自主發展核電將大大提高中國在世界能源供應結構中的談判地位,緩解因為化石能源進口和污染物排放過多所帶來的壓力。

  自主發展核電將使中國軍用核技術的發展處于活力不竭的狀態。由于軍民之間在技術研發平臺上是共通的,所以一方面,軍用核動力的研發可以不斷為民用技術探索前沿,另一方面,能夠通過市場銷售而自我持續的民用核動力工業又可以支撐軍用技術的研發平臺。總之,一個軍民互動、軍民共享的核工業,將保證中國始終處于全球核權力結構的頂層位置。

  有市場競爭力的核動力工業將使中國獲得新的國際政治影響力。和平利用核能在全世界(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有明顯的擴散趨勢,必將增加對核動力技術的國際需求。“固有安全”的第四代反應堆(如高溫氣冷堆)在出現操作失誤或機械故障時會自動停堆,不會產生嚴重核事故,所以非常適合沒有多少核能力的發展中國家采用。因此,一旦中國的高溫氣冷堆或其他先進堆型通過中國核電市場成熟起來,就會不可阻擋地產生大量出口的前景。核電站的出口不僅能帶來經濟收益,而且是影響國際政治的重要手段。這種前景不僅將促進發展中國家與中國的關系,還將迫使美國為防止核擴散而有求于中國在管理核燃料循環系統上合作,可以增加促進中美合作的砝碼。

  最后還要指出,在冷戰結束快二十年的今天,世界正在經歷新一輪的建造核潛艇熱潮。2007年4月,俄羅斯建造十余年的“北風之神”級核潛艇下水。法國國防部2006年12月宣布,將斥資79億歐元建造6艘新一代梭魚級核動力攻擊潛艇,這將是法國海軍未來50年內最大的裝備項目之一。2007年6月, 英國最大的新一代“機敏”級超級隱形核潛艇下水,其功能相當強大,據說聲吶追蹤設備難以發現它的蹤跡。加入這個熱潮的還有新興國家。印度多年來一直在建造核潛艇,只是困難重重才不得不向俄羅斯租借核潛艇,但最近一兩年不斷有消息稱,印度自行研制的第一艘核潛艇即將問世。2007年7月,巴西總統宣布將斥資5億美元恢復一項擱置已久的海軍計劃,建造一艘核動力潛艇(此前巴西政府恢復了第三座核電站的建造計劃)。

  美國是最早開發和部署核潛艇的國家,雖然已經擁有世界上最大最強的核潛艇編隊,但從沒有停止核潛艇技術的發展步伐。英國《簡氏防務周刊》2005年幾次披露,美國海軍計劃于2009年推出新一代攻擊型核潛艇。澳大利亞《時代報》2008年11月7日報道,一位美國核潛艇部隊的中將指揮官在澳大利亞潛艇研究所一次會議上稱,為了應對中國的威脅,美國正在把60%的潛艇艦隊調往太平洋。美國《西雅圖郵報》2008年2月1日報道,號稱世界最強的美國3艘“海狼”級攻擊核潛艇已齊聚太平洋,目的就是出于對中國水下力量不斷增長的擔心。

  如果知道向中國出售核電站的西屋公司和阿海琺集團同時也分別是為美國和法國海軍開發核潛艇動力系統的主承包商,那么作為中國公民和納稅人,我們怎么能不問這樣一個問題:為什么中國要把自己的核電市場拱手相讓給這些外國國防承包商,養肥它們后使其能夠繼續開發和建造核潛艇來壓制中國?如果引進路線的倡導者矢口否認這個邏輯,那他們之中誰敢站出來向中國公眾解釋,為什么這個邏輯不成立?

  結語

        最近世界金融危機造成的沖擊再次證明,中國經濟發展的根本途徑是經濟結構的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而轉變和升級需要技術能力的成長——這是提倡“自主創新”的信念來源。如果“擴大內需”的舉措不過是諸如購買外國設備來建核電站,卻繼續把本國核動力工業的發展排除在核電建設之外,那么這種舉措最終也不過是又一個泡沫。因此,中國必須擁有技術能力應該是中國技術政策不可動搖的信念。不錯,中國仍然需要技術學習,仍然需要吸收外部世界的知識,甚至在某些領域還需要繼續購買外國的產品作為學習的榜樣,但在戰略性思維下,所有這些都不過是為了培育中國技術能力和工業競爭力而采用的手段。在什么時候采用什么手段從來是動態的,戰略目標則要始終如一,就是通過持續培育自己的能力來實現自我發展。正如本文所講的核電故事告訴我們的,中國既有需要向外國學習的地方,也有領先于世界各國的機會,問題的本質無可置疑——同時兼顧核電需求和核動力工業發展的自主路線,是最符合中國利益的戰略選擇。

  盡管道理如此清晰,證據又如此確鑿,中國核電是否真的能夠轉向自主路線,卻仍是一個讓人難以樂觀的懸案。引進路線的“瘋狂”,已經令人不得不質疑中國在重大技術和工業領域的決策機制。 2002年6月23日,時任國家副主席的胡錦濤在參觀完秦山二期核電站后說:“核電產業是高技術的戰略產業,實踐證明,高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拿錢是買不來的。要繼續堅持以我為主,這是發展核電的必由之路。”2003年春節前,溫家寶在國務院聽取國家計委匯報核電工作時說:“核電的技術路線要統一,不敢再走錯一步,不能照顧各種關系。”無論以當時還是現在的眼光看來,兩位領導人的話都切中問題要害,而且明確至極。但為什么此后的結果是核電發展又重走老路?

  如前所述,第三輪引進路線發源于國家計委/發改委。從各方面情況判斷,決策的過程大致如此:主張引進的人說動了機構主管領導和主管副總理,然后以發改委制定能源規劃和項目審批的權力形成方案,報送中央得到批準后成為路線。 這樣一個決策過程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中央領導人和產業管理機構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領導人并非具體領域的專家,其決策所依據的信息只能依靠報送方案的機構,所以難免受機構的左右,而一旦方案得到批準,領導人也無從掌握決策的實施情況和后果。例如,引進“第三代核電技術”的方案是以每千瓦一千八九百美元的價格報批的,但在批準之后,實際成本到底是變成每千瓦兩千多還是三千多甚至更多,誰也不用再承擔責任——通過“釣魚工程”進行欺騙,向來是中國官場的一大潛規則。

  這就產生了第二個問題——對重大決策的實施沒有監督機制。決策發生在掌握信息的機構和領導人之間的垂直交流過程,但沒有任何制度上的第三方對決策過程和實施過程予以監督。于是,一旦方案得到批準,在領導人因缺乏信息而難以掌握實施情況和后果的條件下,機構中為數極少的掌權者就可以因為沒有監督而對涉及幾百億甚至上千億元金額的行動武斷行事,而對任何自下而上的反對意見都可以扣上反對國家決策的帽子。最后,隨著時過境遷和人事更迭,即使最初的重大決策被證明是錯誤的,到那時也找不到任何責任人,被浪費掉的只有人民的血汗和國家利益。因此,在這樣的決策體制下,即使道理和實際后果顯而易見,實現戰略轉變也異常困難,往往只能等到下一輪危機的來臨。

  但謎局并非不能解開,歷史也不容忘卻。當決策體制失靈之時,支撐一個民族的力量就只能靠社會的良心。吃一塹長一智,為錯誤路線“樹碑立傳”也是增長民族智慧的方法。是成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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