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稱國家連下核電計劃釋放核電重啟信號
來源:中國廣播網 發布日期:2012-06-04
中廣網北京6月2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上討論并原則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之后,國務院曾在2011年3月出臺核電“國四條”,提出在核安全規劃批準之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那么此次,核安全規劃的通過,是否預示著核電項目有可能重啟?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景春梅對此進行詳細解析。
景春梅:國務院這個規劃的通過標志著重啟核電的可能性增加,但還不能說核電重啟之門就此打開了。因為國務院通過的這個規劃側重于技術層面,而且涵蓋了民用設施和軍用核設施,作為民用領域的核電將來發展到什么程度、上多大規模、在哪里上項目、采用哪種技術路線等,還要看國家能源局的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核電安全規劃。只有這兩個規劃都獲得通過,核電項目才能算是真正的重啟。目前的這兩個規劃也上報到國務院,正在等待審議。
除了這一個核安全規劃的通過,國家能源局在近期還下發了一系列涉及核電的計劃,5月22日,國家能源局下發《2012年度第一批國家能源應用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項目科研計劃》,投入科研經費將達9.51億元,其中涉及核電安全技術研發的費用占70%。在之后28日,國家能源局向中廣核、中國核電工程等多家單位下達2012年核電標準制訂計劃,要求各單位須在2013年底前完成。能源局頻繁下發涉及核電的計劃說明什么?
景春梅:能源局一系列涉及核電計劃的下發,釋放出核電即將重啟的積極信號。但是我們也得看到這些政策文件多集中在支持核電技術研發和提高技術標準方面,目的是為了提高我國的核安全水平。在此次國務院通過的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規劃中,對核電站的抗震、抗洪能力,可靠單元的供給能力、事故預防和緩解能力以及環境監測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的核電發展必須將安全擺在首位。國家將核電發展的指導方針由積極發展改為安全高效發展,就是強調了安全的重要性,起重啟核電勢在必行,但必須在總量和節奏上加以把握,穩中求進,將安全因素放在首位,充分考量我國的核電站建設能力、安全保障、人才培養和監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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