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核電信息網 發布日期:2014-08-28
關于核電產業發展的思考
(兼與湯紫德老先生等商榷)
8月初借助互聯網的方便看到朔風先生的文章《中國核體制改革亟需做好頂層設計》,提出了借鑒俄羅斯發展核電的經驗,進行核電體制頂層設計的建議。我預感到可能又會有新的爭論。果然,在中旬看到了標題為《核軍工“大一統”時代不值得懷念》的湯紫德老先生接受采訪的報道又,又看到張祿慶先生接受采訪的報道。從中看到了關于發展核電的不同的意見。我與上述三人不同,我是核電產業圈外的人,從未參加過核電方面的專業會議,對于核電發展中的幕后故事一無所知,僅作為關注核電發展的普通網民,就他們的爭議問題發表一孔之見。
1、關于我國核電發展緩慢的原因
湯紫德老先生認為,“大一統”體制“是核軍工替代能源電力系統主管核電,忽視了核電的能源屬性,以致機制不順,阻礙了核電的發展。”“核軍工主事的核電,受制于發展沒目標、資金沒著落、技術沒依靠,只得以“適當發展”應付局面,繼而投資依賴國外賣方信貸,實行多國采購、多種機型、多種設計、多國標準并行,斷送自主掌控能力”。結論是“核電由封閉的軍工部門管理,約束自主發展”。
“大一統”體制必然阻礙核電發展嗎?我看未必!現在核工業實行大一統的國家主要有俄羅斯,俄羅斯阻礙了核電發展嗎?近幾年,它的核電技術不是搶占了很大的國際市場份額嗎?
我認為,上世紀我國核電發展緩慢,主要原因并不是因為軍工部門主管核電的原因。記得上世紀八十年代,核電的發展方針是”補充” ,到后來演變成”適度”,但不論是”補充”,還是”適度”,發展方針都不是軍工部門制定的,這些方針都是國家確定的。在中國,沒有哪一個部門愿意約束自己主管的產業快速發展,如果有約束,恐怕多來自主管部門之外。從1986年到2008年,說是軍工部門主管核電,但核電發展的”油門”并不在軍工部門掌控,核電的審批權實際上都在國家發改委。不要說核電,就是軍工部門主管的核燃料項目,哪一個不得發改委審批!
2011年11月,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先生在分析我國核電發展緩慢、甚至落后于韓國的原因時說,“原因是在發展核電問題上政策搖擺,沒有形成國家意志”。(1)他把原因歸結到高層,我認為,這有一定道理,畢竟有了問題高層應負領導責任,這已是國人的思維定勢。但這只是問題的表象,并不正確和全面。為什么政策搖擺沒有形成國家意志呢?因為有爭論。為什么爭論呢?因為各方立場和觀點不同。不是領導無能和糊涂,不支持核電,從鄧小平到李鵬到朱镕基,都是支持發展核電的;也不是專家們智商低,他們都是國家的精英。實際上是現實的國情使然,常說形勢比人強就是這個道理。1978、1979年我國的煤價分別是17元/噸和22元/噸,1990年市場煤價是60元/噸,計劃內電煤價是30.6元/噸,2002年停止電煤指導價,當年國內煤的均價為150元/噸。國內煤電的上網價差別很大,從1990年到2002年期間,從大約每度不足2角錢上漲到3角。大亞灣賣給香港的核電電價是每度6美分,當時折合人民幣0.5元,賣給內地是每度4角多錢。在當時如果從經濟性考慮,電網和消費者哪有積極性發展這樣的核電呢!再加上當時我們沒有自主的核電技術,國家經濟實力薄弱,外匯奇缺,時不時還面臨西方的制裁,從西方進口設備要通過“巴統”的嚴格審查。在這種情況下核電起步階段的發展速度不快實屬正常,不應該指責軍工部門和其他任何人。
2、關于”分散努力”產生及其原因
湯紫德老先生說,“前一時期,中國改革核電管理機制,集中糾正了“大一統”弊端,對與之孿生的“分散努力”未及時制止,特別是在采用世界先進技術,統一技術路線上,業內各集團都要自立門戶、自行其是,以至于國內核電采用機型、技術標準和開發方式依舊五花八門、各不相同。”他還說,“以上“分散努力”所造成重復建設、耗費人力、資財,甚至標新立異、引發惡性競爭的狀況,各界都有察覺。”
按照湯紫德老先生的說法,“分散努力”與糾正“大一統”弊端是“孿生”的,那就說明糾正“大一統”過程并不完美,有的操作值得商榷。近20多年來,核電管理部門變化主要有1986年核電管理從水電部脫離,1998年計委軍工司與5大總公司組建國防科工委,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同時國防科工委改為國防科工局。上層管理部門的變化不可能引發基層單位的“分散努力”。期間基層分拆的事項包括工程物理研究院、廣東核電、中核建設、上海核工院與中核的分離,還有國核技的設立等。在上述5個事項中,工程物理研究院、中核建設與中核分離,其業務與中核并無重復,也不會發生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那么孿生基層“分散努力”的根源就只有廣東核電、上海核工院與中核的分離和國核技設立等3個事項了。事情的邏輯顯而易見,難道不值得思考嗎?
作為核電產業圈外之人,不知道中核、中廣核和國核技如何自行其是,只知道他們研發的型號不同,有ACP-1000,ACPR-1000和CAP-1400,國核技還承擔引進消化AP-1000技術的責任。他們都聲稱上述技術都滿足先進的三代核電技術標準。由于型號不同,三組人馬同時進行,造成重復建設、耗費人力、資財,也是必然。然而國人不明白的是,他們都是國字號,上層管理人員屬中組部、國資委管理,核電項目歸(發改委)能源局管理。人常說,“子不教父之過”,他們自行為是、惡性競爭,難道都是他們的過錯?他們重復建設的人力、資財從哪里來的?上級就沒有撥款支持他們重復建設嗎?難道把板子都打到他們的屁股上公平嗎?撥款支持他們重復建設的人是否也應該給國人一個回應呢?
3、關于核電產業鏈的龍頭
湯紫德老先生說,“注重核電產業鏈中“電廠”、“設備”、“燃料”三大環節的關聯和差異。電廠是核電產業鏈的龍頭,是生產電力、形成安全高效電力系統、保障電力供給的主體。設備和燃料是核電產業鏈中兩大供應環節,其中,設備是構成并實現核電廠安全、穩定運行的基礎;燃料是核電廠安全持續生產電力的能量來源。”
我認為,在核工業體系中,盡管核軍工重要,但占比越來越低,而在民用核工業中,民用核動力產業又比非核動力產業的地位重要。在核動力產業中,核電產業無疑是龍頭,它的技術、規模決定了(前段)核燃料產業的發展和(后段)乏燃料處置、核環保產業的發展。而在完整的核電產業鏈中,核電的研發無疑應該是當仁不讓的龍頭。我們知道,有錢就能夠建核電廠,擁有核電廠的國家數十個,核電電量占比超過30%的國家也有十多個,由此看核電業主的多元化是不能阻擋的。但是,掌握核電技術、擁有先進核電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家鳳毛麟角。我國的核電規模馬上就會上升到世界的第4、5位,但是用我們的自有技術建設的核電機組卻寥寥無幾。現在三家核電集團不就是在“分散努力”搞核電研發嗎!我們的核電技術和設備不能去占領國際市場,不就是因為沒有先進的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技術嗎?
在上世紀,美俄鈾濃縮生產能力都很大,但俄羅斯先進的離心技術八十年代取得突破,美國的離心技術遭遇多次挫折,現在俄羅斯占據了世界濃縮鈾市場的最大份額,而美國不得不引進URENCO技術建設離心廠。這再次說明,科技才是最重要的生產力,才是產業鏈的龍頭。
4、關于目前核電發展的形勢
湯紫德老先生說,“核電主管職能從國防科工委(軍工口)調整到國家能源局歸口管理。此后,一批新的核電新項目陸續開工、建成、投運。目前,我國核電在建規模居世界第一。” “減少了核軍工對核電的干預”,“核電得到了迅速發展”,形勢大好。
2008-2010年,我國核電高速發展是“分線管理”的結果嗎?我看也不盡然。更多的是大環境使然:進入21世紀,我國煤電比重過大,造成的大氣污染的壓力被普遍認同;煤炭價格的飆升,在我國東部、南部沿海煤電失去了價格競爭優勢;大亞灣核電歸還了貸款大幅度盈利吸引了電力企業的眼球;2008年發生國際金融危機,國家開大了信貸的閘門,融資更為容易。這些因素的影響恐怕比“分線管理”的影響更大。
針對“分散努力”搞核電研發,2011年10月原能源局長張國寶在接受訪談時說:“現在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還是各自為政,尚未理順”。“已經很亂了”。(2)張祿慶先生說,現在面臨的是“無米下鍋”的尷尬局面。看來結論不同是各自的參照物不同所致。湯老先生是用“在建規模”作參照物,兩位張先生是用自主研發成果作參照物。
正常、科學的經濟發展標志是平穩、健康和可持續的發展。我們看看“十一五”以來核電機組的開工表吧。
※包括1臺20萬千瓦的高溫氣冷機組。
當然,不可忽視2011年日本核事故的影響,但在2012年國家解禁之后,到現在發展速度仍未恢復正常,這種過山車式的速度給基層企業造成的各種損失是巨大的。誰來承擔巨大損失的后果呢?看來企業只能自認時運不佳了。我看,我們應該追求平穩、可持續的發展速度,過快和過慢的發展速度都不是形勢大好的標志。
5、關于核電產業體制的改革
湯紫德老先生認為,針對“分散努力”的現象,“有關部門應在優化核電產業鏈的頂層設計中,有針對性地做出安排,實施必要的結構調整或資源重組”,“鞏固核電、核軍工實行“分線管理”的改革成果”。但是并未看到其“結構調整或資源重組”的具體意見。
朔風先生提出的改革建議是,“學習俄羅斯核能的頂層設計,在管理體制上實施集中統一的方式,整合核工業資源,將有助于我國在未來實現核能強國的夢想。”論據是“俄羅斯已握有世界核電訂單21個,在國際上遙遙領先。”現在核電的前段和后段產業基本都集中在中核集團了,如果要集中統一的話,也就只有核電研發、設計和建設一個環節了。
兩者相同之處是都提出應進行資源重組(整合),不同之處是,湯紫德老先生要求鞏固分線管理改革成果,反對大一統,朔風先生則建議實施集中統一。
實行什么體制,不一定照抄照搬外國的模式,不過像中國這樣,國核技一家搞百萬千瓦機組引進消化,中核和中廣核也搞同樣堆型的核電機組研發,三家又都是國字號,在國際上確實少見,據說許多外國朋友也很是驚奇。鞋子是否合適自己最清楚,還是從實際出發,繼續探索自己的路吧。
中國改革的一個經驗是問題導向,循序漸進,不搞休克療法。對于存在的問題,應當說大家分歧不大,主要表現是在核電研發設計方面,重復建設,資源分散,浪費人力、資財,各行其是,標新立異等。那么要用循序漸進的方法,就是在其他方面暫時都不動,僅在三家重復的部分—核電重復研發領域進行資源整合。AP-1000是國外技術也不可能和中國的自有技術整合。當下比較現實的就是以華龍1號為平臺,整合中核集團和中廣核集團的資源,完善設計,盡快開工建設示范工程。讓國內核電市場檢驗華龍1號、AP-1000和AP-1400的優劣,現在馬上槍斃哪一個都還沒有根據。那種不允許中核集團和中廣核集團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機組在國內落地說教該停止了,這已越過惡性競爭的紅線,已經是扼殺了。中央一再強調,減少行政干預,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各方都應該認真落實。再過5-10年,市場和核電投資者就會作出選擇。現在世界上的壓水堆有俄羅斯的AES-2006,法國的EPR,美國西屋的AP-1000,韓國的APR-1400等機型,還有沸水堆、重水堆等核電機組。它們不是都正在讓世界各國選擇嗎?要相信世界上傻瓜和不傻的受騙者畢竟是少數。
我國在計劃經濟時代,科研院所定性為事業單位,經費由政府撥款。這種模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難以為繼了。我國政府倡導應用型研究應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這樣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所以,核電業主多元化,不宜將核電廠全部與核電研發機構分離。
從現實看,我國不大可能馬上搞大一統,可先搞小一統,把中核和廣核的核電研發資源整合在一起,盡快拿出有競爭力的百萬千瓦級的機組,同國外同行競爭。從長遠看,可以設想把全國的核動力研發資源整合在一起,但同時必須解決其研發經費的來源。不能設想長期依靠國家的專項資金發展核電。為了使核動力研發有可持續的資金支持,必須有固定的資金來源,建議實施核電研發基金制,可以在核電機組投運10-15年后,按機組售電收入收繳基金,由理事會審批基金的使用。近期國家繼續給予必要的支持,使核電產業逐步增強造血功能,實現自我可持續健康發展的目標。
上述外行的一孔之見就算拋磚引玉吧。歡迎業內外專家指教。
(1)張國寶在中國核學會2011年學術年會上的講話
(2)2011年10月張國寶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訪談
2014年8月
核工業管理干部學院退休高工康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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