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技術方案
來源:中國核電信息網 發布日期:2012-09-27
縱觀核電發展歷史,核電站技術方案大致可以分四代,即:
第一代核電站
核電站的開發與建設開始于上世紀50年代。1954年,
前蘇聯建成電功率為5兆瓦的實驗性核電站:1957年,美國建成電功率為9萬千瓦的shipping port 原型核電站,這些成就證明了利用
核能發電的技術可行性。國際上把上述實驗性和原型核電機組稱為第一代核電機組。
第二代核電站
上世界60年代后期,在實驗性和原型核電機組基礎上,陸續建成電功率在30萬千瓦的壓水堆、
沸水堆、重水堆、石墨水冷堆等核電機組,它們在進一步證明核能發電技術可行性的同時,使核電的經濟性也得以證明。上世紀70年代,因石油漲價引發的
能源危機促進了核電的大發展。目前世界上商業運行的四百多座核電機組絕大部分是在這段時期建成的,習慣上稱之為第二代核電機組。
第三代核電站
上世紀90年代,為了解決三里島和
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的嚴重事故的負面影響,世界核電業界集中力量對嚴重事故的預防和緩解進行了研究和攻關,美國和歐洲先后出臺了“先進輕水堆用戶要求”文件,即URD文件(utility requirements document)和“歐洲用戶對輕水堆核電站的要求”,即(EUR)文(European utility requirements document),進一步明確了預防與緩解嚴重事故、提高安全可靠性和改善
人因工程等方面的要求。國際上通常把滿足URD文件或EUR文件的核電機組稱為第三代核電機組。對第三代核電機組要求能在2010年前進行商用建造。
第四代核電站
2000年1月,在
美國能源部的倡議下,美國、英國、
瑞士、南非、日本、法國、加拿大、
巴西、韓國和
阿根廷等十個有意發展核能的國家,聯合組成了“第四代國際核能論壇”(GIF),于2001年7月簽署了合約,約定共同合作研究開發第四代核能技術。根據設想,第四代核能方案的安全性和經濟性將更加優越,廢物量極少,無需廠外應急,并具備固有的防止核擴散的能力。高溫氣冷堆,熔鹽堆,鈉冷快堆就是具有第四代特點的反應堆。
第一代核電站為原型堆,其目的在于驗證核電設計技術和商業開發前景;
第二代核電站為技術成熟的商業堆,目前在運的核電站絕大部分屬于第二代核電站;
第三代核電站為符合URD或EUR要求的核電站,其安全性和經濟性均較第二代有所提高,屬于未來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第四代核電站強化了防止核擴散等方面的要求,目前處在原型堆技術研發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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