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最初的民用核能開發(fā)應歸功于聯(lián)邦機構原委會的大力支持。1953年,美國國會原子能聯(lián)委會認為壓水堆和石墨慢化鈉冷卻反應堆的工業(yè)開發(fā)可望在三年內完成,沸水堆可望于五年內完成。使用熔融或溶解鈾鹽的均相堆和增殖堆看來前途光明,但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建成。
1954年,國會批準了建造五座工業(yè)原型堆的計劃。這樣,原委會在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Pittsburgh)附近的西平波特開始實施由西屋公司建造的60兆瓦的壓水堆,同時又建造了一系列原型堆。目的是在未證明其經濟競爭性的情況下得出建造大規(guī)模反應堆的可行性。
該委員會選擇的每一可行途徑都經原型堆進行了試驗:在芝加哥附近的阿貢國家實驗室,為沸水堆設計建造了試驗性沸水堆(EBWR);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桑塔·蘇珊納(SantaSusanna)為石
墨慢化鈉冷卻設計建造了鈉反應堆試驗(SRE),在田納西州的橡樹嶺為重水堆設計進行了均相堆試驗(HRE2);最后建了一臺18.5兆瓦的,實驗增殖堆2號(EBR2),該堆從1960年起在愛達荷福爾斯(1daho
Falls)試驗基地一直運行正常。
私營公司于1954年在原委會幫助下開始涉足核市場,有;7年時間里原委會承擔了部分研究費用和所有堆運行燃料的費用。三家電站承包商立即采取了行動:西屋電氣公司在馬塞諸塞州的楊其羅(Yankee
Rowe)為一電力生產集團建造了一臺185兆瓦的壓水堆,從1961年開始運行;巴布考克威爾考克(Babcock&Wilcox)斯公司在紐約附近的印第安角(1ndianPoint)制造了一臺265兆瓦的壓水堆,設計時為更加充分地利用鈾,改變了堆芯布局并將豐富而未使用過的釷轉化為可裂變物
質;通用電器公司同時將資金押在沸水堆,并接收了加利福尼亞州瓦列西托斯(Vallecitos)的一座試驗堆。其努力卓有成,首先售給聯(lián)邦愛迪生公司一座200兆瓦沸水堆——德雷斯頓(Dresden)1號。該堆從1960年到1984年服役于伊利諾伊(Illinois)州。不久又售給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一臺小型反應堆,該堆位于加利福尼亞州亨博爾特灣(HumboldtBay).
有一段時間,原委會曾鼓勵對內布拉斯加州75兆瓦的哈勒姆(Hallam)堆嘗試進行石墨慢化鈉冷系統(tǒng)的設計。該堆于1962年至1964年服役,由原子能國際公司建造。
最后在密歇根州底特律(Detroit)附近建造了一座61兆瓦鈉冷增殖反應堆——恩利科·費米1號,因為美國公用事業(yè)協(xié)會和日本一些公司對此項有前途的技術感興趣。費米1號于1963年初達到臨界,但三年后由于燃料通道堵塞事故被迫停堆維修。1970年恢復運行,在燃料燒盡后于1971年底最終關閉。
賓夕法尼亞的西平波特核電站:世界上第一座民用工業(yè)反應堆,1953年由原委會向西屋公司訂貨,1957年調試運行,該60兆瓦壓水堆服役到1974年。1977年到1982年間又作為釷芯試驗堆恢復使用。
伊利諾伊州的德雷斯頓(Dres—den)核電站:第一座商業(yè)性反應堆,1955年由通用電器公司售給聯(lián)邦愛迪生公司。1959年調試運行,該200兆瓦沸水堆一直運行到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