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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小堆前景的冷與熱:商業前景存在諸多變數

來源:中國電力報 發布日期:2015-01-14

      在剛剛過去的各核電集團年度務虛工作會上,發展核電小堆被列為了2015年重點事項之一。事實上,在福島之后大型商業核電站在全球范圍內陷入低潮的幾年間,核電小堆在全球的發展腳步并沒有停緩,我國的小堆發展同樣如此。目前我國的主要核電集團都推出了自己的自主化小堆機型,同時,我國也是全球少數擁有在建小堆項目的國家。如石島灣高溫氣冷堆項目和出口到巴基斯坦的CNP300。同時,我國已經被國際核電界認可的核電小堆設計機型也已有多個,如中核的ACP100、中廣核的ACPR100、國核技的CAP100等,目前我國是除俄羅斯之外全球研發小堆機型種類最多的國家。上述信息表明,小堆在我國的發展現狀和前景都不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相較于成熟的大型商業壓水堆,小堆在我國的商業前景仍然存在諸多變數。業內專家表示,小堆發展具有前景無疑,但是需要面臨的挑戰同樣很多。

火熱前景一個新的核工業

      在分布式能源大發展的時代已經來臨的背景下,各種能源利用方式都有朝著“小”的方向發展的趨勢———體積小、排放少、價格低、貼近消費終端。核電當然也不例外,核電小堆就是嘗試之一。

      小型反應堆憑借著初始投資小、建造周期短、移動性強、可以有效解決大電網難以延伸區域供電等問題的優勢得到了世界各國,

      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關注。因為其利用范圍、方式等不同于大型商業壓水堆的特點,發展小堆被業內認為是再造一個新的核工業。

      小型核電機組是指發電功率在30萬千瓦以下的機組。其中,按照技術路線的不同,小型反應堆大致可分為壓水堆、高溫氣冷堆、液態金屬冷卻快中子反應堆和熔鹽反應堆四大類。目前主要受到國內追捧的是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

      目前我國已有多個省份在與各核電集團合作進行小堆項目開發。福建、江西、湖南、吉林等省都正在或計劃開發小堆項目。因為各個省份地理環境條件的不同,對于發展小堆的初衷也不一樣。沿海省份福建發展小堆主要是用于海水淡化;吉林發展小堆是基于小堆高安全性和熱電聯供能力;江西和湖南等內陸且少煤省份則是為了優化能源結構,而小堆的選址、經濟投入等方面顯然要比大型商業壓水堆容易被接受。

      除了這些現有的小堆合作計劃,在大電網無法深入的地區,發展小堆也很有前景。中國核能協會副理事長趙成昆表示,小堆在大電網無法覆蓋的地區具有發展優勢,如具有開發價值的海島、海上鉆井平臺、電網工程難度較大的無電區等。而一些小堆項目的設計者則認為未來小堆利用的空間會很廣闊,比如進入社區的分布式發電、與可再生能源組合利用并進行調峰等。

      小堆對水文環境等要求不高,所以選擇 沿海還是內陸不是主要問題,主要問題是靠近用戶。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按照目前的電力需求來看,小型堆的發展還是將以供熱為主,在發電方面與大型堆的經濟效益差距很大,小堆目前的發展空間是增量的供熱需求。

      上海核工程設計研究院院長鄭明光表示,在多元化的市場需求情況下,小堆具有不錯的商業前景。他認為最先開啟小堆利用熱潮的領域將是我國的海洋開發———漫長的海岸線、豐富的海洋資源和匱乏的能源供給給了核電小堆以用武之地。

      與大型商業堆相同,小堆的發展同樣基于安全和經濟的前提。對于小堆的設計者來說,解決安全和經濟問題是最為重要的。目前石島灣高溫氣冷堆就是對于安全性和經濟性的一種嘗試。“多普勒效應”使得高溫氣冷堆不會發生核電站最嚴重的事故———堆芯熔化。因此,小型模塊化的高溫氣冷堆進入社區理論上是安全的。而其經濟性如何只能通過示范項目的數據得出結論。但根據事物發展規律,其經濟性在未來某個時間節點是可以得到肯定的。

冷靜思考諸多問題待解

      發展小堆的前景如此誘人,但是正如所有新生事物一樣,小堆發展面臨著諸多問題。

      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根據我國目前的主力電網和電源建設方式,應用于陸地的小堆并不適合目前我國存量的電力體系。低功率的小堆進行遠距離輸電是完全沒有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無法和大型基荷電源比拼經濟性。業內專家認為,陸上小堆的在電力體系的應用前景將會出現在我國的主力電網建設和電源建設基本完善之后。

      同時,陸上小堆進行供熱也面臨現有安全條例的限制。趙成昆告訴記者,根據目前的核安全條例核電站周邊有5公里的限制發展區域。而小堆雖小,但同樣被歸入到核電站范疇。因此對于需要貼近城市或者大型社區進行供熱的低功率小堆而言,5公里的限制發展區域顯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發展陸上小堆,需要對現有的法規條例進行調整。

      除了相關法規的限制之外,陸上小堆自身的經濟性和非設計安全性同樣面臨著考驗。如果單以供熱為主,供熱季之外小堆的經營將出現困難。因此,為了有效利用小堆的,為之配套的系列設施需要一個綜合性的設計。

      同時,應用于陸地的小堆大部分都需要貼近社區,因此公眾對小堆的接受程度是小堆發展的重大考驗。由于這并不是一個技術性問題而是社會性問題,解決的方案往往并不是小堆業主和核工業本身能夠完成的,需要的是長時間的有效溝通和令公眾信服的公共安全保障方案。而對于應用于海上的浮動小堆,雖然沒有上述陸上小堆的煩惱,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成型的技術方案完成,前景如何仍有待具體示范項目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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