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黨報《人民日報》稱我國唯一具有完整自主知識產權的三代核電品牌“華龍一號”研發設計成功,輿論反映可謂是“有喜有憂”。支持一方,認為這將對我國能源產業是一大利好,可以成為我國核電“走出去”的重要支撐;反對一方,舉出德國近年來“去核”的例子,認為基于核電安全因素,用可再生能源替代核電,我國也應該逐步實現“無核化”。
對于反對一方的理由,可謂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干”。因為,無論從我國的能源發展情況,還是德國的能源轉型現狀,都使得“無核化”的目標成為想象中的“空中樓閣”。
首先,從我國的能源發展情況說起,從需求角度來看,2013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7.6億噸標準煤,相比2012年增速為3.9%,高于世界同期2%左右的增速;普遍預計,未來幾年,由于我國仍舊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的階段,經濟發展帶有重工業化的特性,我國能源需求仍將保持較快增長。
從供給角度來看,截至2011年,我國礦物能源資源探明儲量中約96%是煤炭,油氣資源僅占總量4%,我國煤炭探明可采儲量1145億噸,但是儲采比僅為33,煤炭資源的利用程度非常低,常規化石能源可持續供應能力不足。2011年,我國已經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第二大石油消費國和第二大石油進口國。
從能源安全角度來看,2013年,我國凈進口原煤3.3億噸,進口原油2.8億噸,原油對外依存度達到57.39%,天然氣進口量為530億立方米,對外依存度達到31.6%,隨著世界油氣資源供應集中度越來越高,能源供應安全成為地緣政治斗爭的焦點,會對油氣進口大國的能源安全、經濟安全帶來嚴重威脅。
其次,我們來看看從德國“去核”以來的影響,自德國2011年宣布逐步廢棄核電廠,全力發展風力等再生能源,但計劃實行至今僅18個月,廢核付出的昂貴代價開始浮現。能源轉型的費用須由全民埋單,德國消費者除了支付用電的費用外,還要另外繳付額外的“綠色電力分攤費”,導致家庭電費持續飚漲。2012年1月起,德國消費者繳付附加費,將從目前每千瓦時3.6歐分上調到5.3歐分,漲幅將近50%。德國消費者常年繳納的電力附加費,是為了確保可再生能源生產商的投資能夠取得高于市場的回報。也就是說,德國的“去核化”歷程,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建立在過度依賴補貼,提高電價、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基礎之上。
雖然,德國目前開展能源轉型“2.0版”,發展以過剩的風電和光伏電電解生成的氫氣與沼氣洗氣后排出的二氧化碳作為原料制備合成甲烷,稱為E-Gas。然而,這項氫氣相關的儲存技術并不被德國國內完全看好,有專家認為這項儲能技術太貴,并且這種氫儲存過程的能量消耗幾乎在50%左右。
為了把德國北部的風電、南部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送出,德國電網發展計劃需新建2800公里線路,更新升級換代2900公里的老電網線路。但是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德國電網的建設完全跟不上計劃,建成量還不到300公里。為了應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波動以及關閉了大量的核電站,德國重啟燃煤電廠以應對電力的不穩定性,煤炭已經占到德國電力需求的42%,碳排放量持續走高。目前德國將近六成的能源需要進口,不得不從俄羅斯進口燃氣來調峰,可再生能源替代核能的效應大大打了折扣。
回到我國的核能產業,我國能源需求快速增長、常規化石能源供應能力不足、能源對外依存度不斷上升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在結合德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教訓,發展風電、太陽能光伏發電并不像想象中容易,我國發展核能發電,乃至于內陸核電,已經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核電必須成為我國能源產業不可缺少的重要版圖。
我國至今已經探明大小鈾礦300多個,2008年在新疆伊犁地區發現我國第一個萬噸級浸砂巖型鈾礦,預計我國潛在鈾資源儲量超過數百萬噸。即使根據公開資料,除了自主知識產權的核電技術和實現“走出去”,我們對核電品牌“華龍一號”的更多優點不得而知,但是省掉的大批專利費勢必會降低核能發電成本。如果“華龍一號”技術能夠提高對核燃料的利用率,達到60%~70%的水平,而不是之前的1%,那么我國已經探明的鈾資源可用量將會大幅提高。(作者:學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