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最初的民用核能開發應歸功于聯邦機構原委會的大力支持。1953年,美國國會原子能聯委會認為壓水堆和石墨慢化鈉冷卻反應堆的工業開發可望在三年內完成,沸水堆可望于五年內完成。使用熔融或溶解鈾鹽的均相堆和增殖堆看來前途光明,但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建成。
1954年,國會批準了建造五座工業原型堆的計劃。這樣,原委會在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Pittsburgh)附近的西平波特開始實施由西屋公司建造的60兆瓦的壓水堆,同時又建造了一系列原型堆。目的是在未證明其經濟競爭性的情況下得出建造大規模反應堆的可行性。
該委員會選擇的每一可行途徑都經原型堆進行了試驗:在芝加哥附近的阿貢國家實驗室,為沸水堆設計建造了試驗性沸水堆(EBWR);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桑塔·蘇珊納(SantaSusanna)為石
墨慢化鈉冷卻設計建造了鈉反應堆試驗(SRE),在田納西州的橡樹嶺為重水堆設計進行了均相堆試驗(HRE2);最后建了一臺18.5兆瓦的,實驗增殖堆2號(EBR2),該堆從1960年起在愛達荷福爾斯(1daho
Falls)試驗基地一直運行正常。
私營公司于1954年在原委會幫助下開始涉足核市場,有;7年時間里原委會承擔了部分研究費用和所有堆運行燃料的費用。三家電站承包商立即采取了行動:西屋電氣公司在馬塞諸塞州的楊其羅(Yankee
Rowe)為一電力生產集團建造了一臺185兆瓦的壓水堆,從1961年開始運行;巴布考克威爾考克(Babcock&Wilcox)斯公司在紐約附近的印第安角(1ndianPoint)制造了一臺265兆瓦的壓水堆,設計時為更加充分地利用鈾,改變了堆芯布局并將豐富而未使用過的釷轉化為可裂變物
質;通用電器公司同時將資金押在沸水堆,并接收了加利福尼亞州瓦列西托斯(Vallecitos)的一座試驗堆。其努力卓有成,首先售給聯邦愛迪生公司一座200兆瓦沸水堆——德雷斯頓(Dresden)1號。該堆從1960年到1984年服役于伊利諾伊(Illinois)州。不久又售給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一臺小型反應堆,該堆位于加利福尼亞州亨博爾特灣(HumboldtBay).
有一段時間,原委會曾鼓勵對內布拉斯加州75兆瓦的哈勒姆(Hallam)堆嘗試進行石墨慢化鈉冷系統的設計。該堆于1962年至1964年服役,由原子能國際公司建造。
最后在密歇根州底特律(Detroit)附近建造了一座61兆瓦鈉冷增殖反應堆——恩利科·費米1號,因為美國公用事業協會和日本一些公司對此項有前途的技術感興趣。費米1號于1963年初達到臨界,但三年后由于燃料通道堵塞事故被迫停堆維修。1970年恢復運行,在燃料燒盡后于1971年底最終關閉。
賓夕法尼亞的西平波特核電站:世界上第一座民用工業反應堆,1953年由原委會向西屋公司訂貨,1957年調試運行,該60兆瓦壓水堆服役到1974年。1977年到1982年間又作為釷芯試驗堆恢復使用。
伊利諾伊州的德雷斯頓(Dres—den)核電站:第一座商業性反應堆,1955年由通用電器公司售給聯邦愛迪生公司。1959年調試運行,該200兆瓦沸水堆一直運行到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