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祿慶、阮光立 發布日期:2010-12-01
1 引言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中共中央關于我國“十二五”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對 “十二五”期間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各個方面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思想和重點任務,指明了編制“十二五”規劃的方向。《建議》指出,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和主要內容,是適應國際需求結構調整和國內消費升級新變化,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效益和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重點。在《建議》提出的七大主要現代產業體系中,包括現代能源產業和與之密切相關的制造業的改造升級。
與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相比,核能的優勢主要體現在提供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的同時,極少排放二氧化碳溫室氣體,不產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氣體以及粉塵。故而作為一種安全、清潔和高效的能源,核電成為目前我國保障能源供應安全、調整電力結構和保護生態環境最具現實意義的替代能源,是我國現代能源產業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大陸已投運核電機組13臺,裝機容量共約1081萬千瓦。國家能源局已核準了12個核電項目,共34臺機組的建設,總裝機容量3692萬千瓦,其中已開工建設24臺,其余的也會在2020年以前完工。在全世界在建的近60臺核電機組中,我國已成為世界上在建核電規模最大的國家,進入世界核電大國行列。
顯然,如何使我國核電產業在今后十年左右發展成為真正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提高核電產業經濟增長的質量、效益,能適應國內外用戶的各種需求,在國際核電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實現我國從核電大國向核電強國的轉變,將是編制核電產業“十二五”規劃的戰略重點。《建議》提出的“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則是對胡錦濤總書記“又好又快,安全發展”核電指示的詮釋。本文就編制“十二五”核電產業發展規劃有關的幾個問題談點學習心得體會。
2 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實現我國核電產業由大到強的轉變
《建議》指出,“科技創新的關鍵是增強共性、核心技術突破能力,為當前和未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這就必須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十二五”核電發展規劃中的科技創新研發的編制應遵循上述方針抓住關鍵環節。
在自行研發軍用核動力和消化吸收引進法國M310百萬千瓦壓水堆技術的基礎上,我國不僅已經成功設計并建造了一批30萬千瓦、65萬千瓦和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機組,而且正致力于已掌握技術的進一步提升。目前我國從西方引進的三代首堆工程正在建造,等待運行實踐的檢驗。
事實一再證明,技術引進往往是一把雙刃劍,它可以較快地實現技術提升,但又可能使受讓方產生某種依賴,轉讓條款又會使技術的使用范圍受到嚴格限制。所以真正的科技創新能力不是引進的直接結果,而是在自主開發基礎上對外來技術消化吸收后的超越和再創新。三代核電技術的神秘面紗已被挑開,它與二代改進技術的重大差別在于其完善的預防和緩解嚴重事故后果的對策措施。這些對策措施的機理已經清楚,一場重點突破這些三代堆的共性、核心關鍵技術的科研攻堅戰正結合中國具體國情悄然展開。這項科技研發工作應當成為“十二五”核電發展規劃的重點之一并取得實際成果。近日中核集團孫勤總經理就向記者透露,“十二五”期間中核集團將要大力開展自主創新,研發從10萬千瓦到百萬千瓦的自主品牌系列核電產品,實現從二代改向三代技術的提升跨越,滿足國內外用戶對電力、海水淡化和地區供熱等多種需求。在支撐當前核電發展的同時,我們還應著眼未來,把握科技發展趨勢,加強超臨界水堆和第四代鈉冷快堆技術及先進乏燃料后處理工藝等基礎前沿研究,搶占未來科技競爭制高點。
核電產業的核心競爭力還體現在核電設備制造能力的改造提升。溫家寶總理在其對《建議》所做的說明中對我國制造業規模已經很大,但總體水平還比較低,提升空間很大的評價,完全適用于核電設備制造產能的實際情況。
近年來機電行業生產規模急劇擴張。根據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總工程師隋永濱的權威介紹,以哈電、上電和東電三大集團為主的核電設備制造總產能,現在已遠遠超過《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2005-2020)》對核電設備制造能力2020年達4套百萬千瓦核電機組設備的最大期望值。2011年將達到年產10-12套的產能。如此發展下去,2020年的產能將更為可觀。由于產品尚未在建設項目中普及使用,還需要有一段時間的生產質量和工藝的穩定期以及用戶的經驗反饋,未來的市場到底有多大也難準確預測,筆者認為,“十二五”期間核電設備制造不必再追求產能的進一步擴展,而要注重那些占總量約20%的國內還不能生產的核心設備、部件和材料等的創新研發。它們全都是難啃的硬骨頭,是限制我國核電發展的“瓶頸”,關鍵時刻想買也不一定買得來。即使能賣,價錢和供貨期就得聽人擺布。我國的核電發展主動權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就抓不住發展機遇,核電產業也難以實現有大到強的轉變。“十二五”期間應大力支持核電設備制造企業技術進步,使其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結合起來,通過產學研三結合重點突破關鍵材料和設備制造技術,增強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創建能力,全面提升制造業的水平和競爭力,促進制造業由大變強。
3 全面協調規劃,促進核電可持續發展
《建議》指出,要推動科學發展,必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這是制定“十二五”規劃的主線。
在黨中央“積極推進核電建設”方針指引下,我國核電發展迅速,國務院頒布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提出的目標有希望提前實現。但是,核電產業是一門綜合性高科技產業,包含一個完整的由下述三部分組成的核燃料循環體系,即燃料循環前段(主要包括鈾礦勘探、采冶、鈾同位素分離濃縮、反應堆燃料組件制造等)、核燃料在核電廠中的應用,以及燃料循環后段(主要包括乏燃料中間儲存與后處理、回收燃料的重復使用和高放廢物處理與處置等)。顯然要使核電產業真正做到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就不僅考慮將核電裝機規模合理可行的擴大,還必須注重燃料循環前、后段的全面協調均衡發展。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問題在編制“十二五”規劃時值得特別重視:
(1)切實加大國內鈾礦勘查力度
鈾資源是核電產業發展的物質基礎。在上世紀全國鈾資源勘查的基礎上,近10年來,核工業地質系統用國家十分有限的投入,重點尋查了我國北方的鈾礦,陸續發現和探明了一批鈾礦床。但是不能否認,我國鈾資源勘查工作相對滯后。有資料報道,已勘查鈾礦覆蓋面還不到全國鈾礦可勘查面積的一半;絕大部分鈾礦床探明深度在500米以內,而成礦理論分析和找礦實踐均顯示1000-1500米的找礦深度成礦潛力最大;當前我國鈾礦勘查年鉆探進尺不足歷史最高年份的1/2,極大地制約了我國鈾礦的探明程度,致使對我國鈾資源的基本評估仍是“潛在總量較大,前景廣闊,勘查程度較低”這幾句老套話。這種狀況不應該再繼續下去了。
為了滿足我國核電和國防建設的持續發展,“十二五”期間必須加大國內鈾礦勘查的投入。按照現有機制,資源普查由國家投資,詳勘階段則屬企業行為,同時國家者給予有關政策扶持。一般鈾礦床從發現到探明后交付開采需要數年或更長,所以急需從現在起就加大鈾礦勘查投入,盡快摸清我國鈾資源“家底”。
此外,應加強鈾礦地質和才冶的科研投入,不斷從實賤中總結經驗,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鈾成礦理論和規律、指導成礦預測和科學采冶,為普查勘探提供科學依據,加大找礦深度。在地勘和采冶中采用新技術,發展多種找礦、探礦和采冶方法,提高勘探和采礦效率。
(2) 開展行業合作,攻克核燃料后處理科研和工程建設難關
對核電廠乏燃料進行后處理,不僅可以回收復用乏燃料組件中存留的核燃料,充分利用鈾資源,有利于核電的可持續發展,而且可以大大減少放射性廢物量,有利于實現放射性廢物最小化。上世紀60年代中期我國就已經掌握了軍用后處理技術,其分離工藝技術水平與當時的國際水平相當。但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對后處理技術研發的投入嚴重不足,使得后處理成為我國核燃料循環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后處理工藝設備、材料、自動控制、遠距離維修等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相差甚遠。后處理科研設施和和設備陳舊落后、人才流失,學校相關專業停止招生,人員斷檔。近年來,國家加大了核電廠乏燃料后處理技術的研發力度,情況有所好轉,但整體而言水平仍然相當落后。
后處理工藝復雜、放射性強度高,商用化難度更大。日本六個村后處理廠的建設就被迫數度拖期,至今仍未建成。引進國外技術的政治敏感性很強,報價高得離譜。這就讓人悟出一個道理:自己不具備一定的實力,尋求國際合作都難。唯有下定決心,拿出當年搞“兩彈”的精神來,在“十二五”及以后較長的時期內,集全國相關企業、學校和研究院所之力,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聯合開展后處理技術攻關,在科研實踐中積累經驗、培養人才、提高水平,創造平等國際合作的條件,及時啟動后處理大廠建設的立項工作,實現核電燃料閉合循環。
(3)扎實推進核電產業合格人才隊伍的建設,確保核電廠運行安全
統計數據顯示,核電廠運行事件中75%左右屬人因事件,可見運行檢修人員的素質對維護核電廠的安全運行多么重要。由于我國核電起步較晚、規模較小,現在一下子要增加許多機組投入運行,造成專業人才奇缺,特別是運行操作人員稀釋嚴重。國家核安全監管機構對核電廠反應堆操縱人員申領執照有十分嚴格的要求,不可能從大學畢業生一蹴而就。一座核電廠能否安全經濟地運行,不僅取決于設計、建造質量,更重要的是建成后的運行管理、操作人員的運行素質與水平。這是核電業主在電廠壽期內不可須臾忽視的安全文化建設。安全第一、安全一票否決的意識不僅要在核電業主、核安全監管機構,而且要在政府主管部門深深扎根,警鐘長鳴。
我國核電的大發展需要大量核電廠設計、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等各方面的有實際經驗的人才。“十二五”期間需要在政府指導下,配套完善核電產業所需各個專業門類,堅持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在崗培訓三結合,通過教育部門與企業單位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一支合格的人才隊伍。
4 進一步完善政府職能的轉變,實現核電產業包容性增長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結構的持續變革,按照《建議》關于“建設法治型、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十二五”期間將繼續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筆者認為,為了更好地推動核電產業的健康發展,核電企業在許多方面都期望繼續得到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僅舉兩例:
(1) 從政府層面促進鈾資源的國際合作
為了滿足我國核電對鈾資源的大量需求,除了發掘國內鈾資源外,還必須擴大海外鈾資源的開發利用。我國核電起步較晚,世界核電先進國家擁有先進的鈾礦勘查、開采及加工技術,且已在全球范圍內獲得了大量優質鈾礦山的探采權,世界上已探明鈾資源的絕大部分被他們分占,并由其主導世界鈾勘采市場的話語權,使我國開發海外鈾資源的難度極大,獲取海外鈾資源的較量已超越了企業層面,成為世界各國能源外交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熱切期望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核能領域的外交、經貿間的國際合作力度,通過溝通協商為企業開拓海外鈾資源市場創造有利條件。
(2)推動自主創新,促進核電產業包容性增長
我國自發展核電伊始就制定并堅持了采用壓水堆堆型的統一的技術路線。在核電的建設發展過程中,隨著技術的進步建造了一批不同功率的壓水堆機組。就三代技術而言,我國除了3種引進的機型外,還將有國核技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機型,以及中核集團和中廣核集團正在加緊已掌握技術的提升而推出的第三代自主品牌核電產品。筆者認為,這種二、三代技術并存和多種三代機型由市場決定取舍的局面不僅在中國,而且要在全世界存在一段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我們深信,按照國務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把政府該管的事情切實管好,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依照法律法規調整政府、市場、企業之間的關系,我國一定能在政府的指導與扶持下實現各相關企業、各類核電機型的包容性增長,核電產業一定能發展成為新興的戰略產業,用自主品牌的核電產品走出國門,為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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