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電5月13日晚間公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lián)邦政府關于在中國合作系列建設徐大堡核電站機組的議定書》約定,該公司子公司中核遼寧核電有限公司、子公司中核蘇能核電有限公司會同中國原子能工業(yè)有限公司,擬于近期與俄羅斯原子能建設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徐大堡核電站3、4號機組總合同》,合同金額為17.02億美元。
合同自各方簽字且雙方政府部門完成必要的批準之日起生效。根據(jù)合同,位于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的徐大堡核電站3、4號機組計劃分別在2021年10月和2022年8月開工,單臺機組建設工期69個月(其中4個月為冬季施工間歇期),兩臺機組建設間隔10個月。
上述兩臺機組由中俄雙方合作建設,采用俄羅斯設計的VVER-1200/V491型反應堆裝置,擬配備國產(chǎn)汽輪發(fā)電機組,參考電站(核島)為列寧格勒核電廠二期(二期1號機組已于2018年3月建成投運),核島額定熱功率3212MW(1MW=1000KW),電站設計運行壽命60年,壽期內(nèi)年平均設計可用率不低于90%。
徐大堡核電站3、4號機組是去年中俄簽署的百億級核能合作框架合同的其中一部分。
將參與總合同簽署的俄羅斯原子能建設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SE)是俄羅斯國家原子能集團公司(ROSATOM)下屬的骨干企業(yè),負責在政府間協(xié)議框架下執(zhí)行俄羅斯聯(lián)邦國外核電站建設合同。ASE在設計和建造壓水堆核電站方面擁有豐富的經(jīng)驗和業(yè)績。對于中國市場,該公司可謂十分熟悉,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的田灣核電1-4號機組均為中國與ASE公司的合作成果。
同樣計劃在2021年和2022年開工的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與徐大堡核電站3、4號機組采用相同技術路線,均為俄方在AES-91和AES-92兩種機型實踐基礎上開發(fā)的VVER-1200/V491,該機型是目前俄羅斯核電出口的主力機型。2019年3月,遼寧核電、中核蘇能、原子能公司與ASE簽署徐大堡核電站3、4號機組技術設計合同,合同金額為1.08億美元。
在徐大堡核電站3、4號機組的合作中雙方角色分別是:俄方對電站設計承擔總體技術責任,負責核島設計,參與儀控等系統(tǒng)的聯(lián)合設計,負責反應堆壓力容器等核島主設備以及部分核島輔助設備的供貨;為俄方設計范圍轉(zhuǎn)中方供貨的核島設備以及首爐核燃料提供技術規(guī)格書;在中方實施的設備采購、建安、調(diào)試過程 中提供伴隨服務。
中方負責電站總平面規(guī)劃、常規(guī)島和BOP設計,按雙方合同分工,分階段牽頭或參與儀控等系統(tǒng)的聯(lián)合設計,負責核島其余設備及全部常規(guī)島和BOP設備供貨,負責電站建安、調(diào)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