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署(IEA)最新發布的《核能新紀元之路》報告指出,目前全球對核能的興趣正迎來自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后的新高潮。已有超過40個國家表示支持擴大核能應用。全球范圍內,63臺核電機組正在建設中,總裝機容量超7000萬千瓦,處于1990年以來最高水平,而其中中國在建數量領跑全球。過去五年,全球約15%的核電機組(60多臺)決定延長運行壽期。近三年,核能領域年度投資額增長近50%,突破600億美元。面對新形勢,2024年7月,美國總統拜登正式簽署《加速部署多功能先進核能以促進清潔能源法案》(以下簡稱《法案》),圍繞五大核心領域,推動核管會職能改革。此舉背后暗藏哪些戰略意圖?將給全球核能競爭格局帶來哪些變數?中國又該如何應對,搶占未來高點?今天,咱們就來深入聊聊這事兒。
一、美國《加速核能法》五大核心看點
1.鞏固美國核能全球領導地位。《法案》要求核管會開展三項工作:一是負責協調與核反應堆和核材料進出口許可、國際監管合作與援助相關的所有事務,領導國際社會開展先進反應堆法規標準的制定工作,并建立一個專門負責核出口和國際創新業務的下屬機構;二是禁止為在美境外使用俄羅斯和中國濃縮鈾制造的核燃料頒發許可證;三是向未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并批準保障協定附加議定書的國家或尚未批準或加入《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的國家頒發核技術出口許可證時須通知國會。《法案》要求能源部開展兩項工作:向國會提交全球民用核能行業及供應鏈全面評估報告;優化核技術出口審批程序。
2.支持先進反應堆開發和部署。《法案》要求核管會開展三項工作:一是降低先進堆技術許可費用;二是基于性能、風險指引原則,建立聚變設施許可框架、微堆許可策略和導則以及能夠在25個月內做出頒證決定的聯合許可證審批程序;三是向國會提交兩份專題報告,分別涉及先進堆非電力應用,以及利用廢棄工業用地和化石燃料電廠廠址部署先進堆?!斗ò浮芬竽茉床块_展兩項工作:為推動五種先進堆首堆建設設置激勵措施,包括獲得運行許可證或建設與運行聯合許可證(簡稱“聯合許可證”)等;為在能源部和關鍵基礎設施場區建設示范堆提供資助。
3.保護現有核電廠。修改禁止核管會向外國實體頒發核設施許可證的規定,允許向經合組織成員國及印度政府擁有、控制或支配的實體頒發許可證,同時該實體不應在美國實體制裁清單中。
4.加強核燃料循環、供應鏈建設和人才培養。《法案》要求核管會開展三項工作:一是與能源部合作推進先進核燃料開發、鑒定和取得許可證工作;二是向國會提交兩份專題報告,分別涉及反應堆先進制造、施工方法以及先進核燃料研發;三是與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協調,制定和實施人才培養計劃?!斗ò浮芬竽茉床吭?026年前向國會提交關于乏燃料和高放廢物管理情況的專題報告,此后每兩年更新一次。
5.提高核管會效率。《法案》要求核管會開展六項工作:一是修訂任務聲明,在確保有效監管的同時,避免對核能發展的不必要限制;二是主席有權直接聘用關鍵崗位人員;三是從2025年開始,企業收費金額不得超過核管會年度預算批準額的30%;四是至少每3年評估一次許可和監管績效;五是制定先進堆取證申請技術和指南,支持高效、及時的監管評審;六是向國會提交兩份專題報告,分別涉及簡化環境評審程序以及其監督和檢查計劃改進情況。
二、法案會帶來哪些影響?
1.核管會迎來使命轉型。長期以來,核管會聚焦于法律授權的許可和監督職責,但對推動核能發展不太上心?!斗ò浮访鞔_要求核管會調整使命定位,將保障安全和促進發展確立為同等重要的雙重使命,此外還賦予核管會更大的人才招聘自主權,核管會工作效率和專業能力都有望迎來提升。
2.加速先進堆首堆建設。目前美國企業已推出超過20種小堆設計,但現實進展一直不理想。此次《法案》采取三項保障措施,打出“組合拳”:要求核管會降低審批費用,并加快審批速度;指示能源部出臺專門激勵措施,推進五種先進堆首堆建設;支持在能源部場區、廢棄工業用地和已關閉化石燃料電廠建設首堆。有望打破此前的僵局。
3.調整核技術出口管理體系。美國核技術出口長期受制于多頭管理和陳舊法規的制約,嚴重影響了其在全球核能市場的競爭力?!斗ò浮丰槍π缘靥岢鋈椄母锎胧阂皇怯珊斯軙娼y籌核反應堆與核材料進出口許可,并設立專門機構,以提升審批效率,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二是責成能源部系統清理過時法規,完善出口審批機制;三是授權核管會牽頭組織國際協作,共同制定先進堆標準規范,鞏固美國技術主導地位,為開拓全球市場奠定基礎。這些創新舉措的實施,將有力推動美國核能產業的轉型升級,重塑其在全球核能市場的領導地位。
三、對我國核工業發展有何啟示?
加速核能發展、恢復核能全球領導地位已成為美國兩黨共識。在大國競爭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背景下,近年來美國通過一系列政府工作報告和法律文件為核能發展注入新動力:能源部報告《重塑美國核能競爭優勢——美國國家安全戰略》(2020年4月)以及《核能創新和現代化法》(2019年1月)《基礎設施投資與就業法》(2021年11月)《通脹削減法》(2022年8月)和《芯片與科學法》(2022年8月)為現有核電機組持續運行、先進核技術研發和核燃料供應鏈建設提供監管、投資、信貸、稅收抵免等全方位支持。最新頒布的《法案》為推動首堆建設、核技術出口和核燃料供應鏈建設出臺專門措施,將進一步推動核能快速發展。
我國核工業發展應把握市場機遇期,統籌推進核電國內國外雙循環發展。一是鞏固傳統優勢,發揮規模效應:堅持近期以建設傳統大堆為主的發展路線,充分發揮大堆在規模效應和經濟性方面的優勢。二是布局前沿技術,鍛造未來競爭力:大力推進先進堆技術研發,通過持續創新,為滿足未來能源需求做好技術儲備。三是強化頂層設計,助力全球化發展:加強政府統籌協調,凝聚共識,制定專項政策,完善融資機制,為核電“走出去”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
面向未來競爭,提升先進堆領域話語權。一是前瞻性監管布局:監管機構應未雨綢繆,構建適應先進堆特性的監管框架和法規標準。二是積極參與國際法規標準制定,主動參與并引導國際先進堆法規標準制訂過程,推廣“中國方案”,展示我國技術實力,助力在全球核能發展中占據戰略高地。三是深化國際合作與技術推廣,充分利用國際原子能機構等重要平臺,廣泛宣傳我國先進堆技術創新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強雙邊和多邊合作,增強國際認同,為我國先進堆技術全球應用鋪平道路。(作者單位:中核戰略規劃研究總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