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江門日報 發布日期:2008-06-04
本報綜合消息 據新民網消息,12月6日,國家環保總局在其官方網站就山東乳山核電項目作出四點“說明”,稱目前為止,乳山核電項目并未向環保總局提出申請,環保總局也并沒有受理該項目。6日下午,新民網向國家環保總局宣教司求證該消息,該部門確認“說明”確由總局發出,代表官方立場。
環保總局稱:依照國家法規,乳山核電項目在正式建設前,應經過國家環保總局的審查批準,但目前為止,乳山核電項目并未向我局提出申請,我局并沒有受理該項目。我國對核電項目有嚴格的審查制度。如果乳山項目向我局正式提出申請,我局會對該廠址是否適合建設核電廠進行科學嚴密的審查。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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