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核安全局 發布日期:2021-04-06
華能海南昌江核電有限公司、海南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21年3月16日至19日對你公司海南昌江核電廠3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前現場準備情況進行了例行核安全檢查。
現將檢查報告印發給你公司,你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核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時將整改情況報送我局和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3月25日
(此件社會公開)
關于印發《海南昌江核電廠3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前準備情況核安全檢查報告》的函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中國核電信息網擁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權利。
您在中國核電信息網留言板發表的言論,中國核電信息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
中國核電信息網留言板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如您對管理有意見請用 意見反饋 向網站管理員反映。
©2006-2028 中國核電信息網 版權所有   服務郵箱:chinahedian@163.com   電話:13263307125   QQ:526298284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6487號   京ICP備15021878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