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深圳新聞網 發布日期:2008-05-27
大亞灣核電站
深圳新聞網訊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來自全國各地的行業精英集結深圳,輪番展開與香港的合營合同談判,與法、英兩國之間的三大合同(核島、常規島和技術服務)以及其他合同談判。近日,記者走訪了參與、見證當年談判的五位老核電人。講述中,一串串記憶的花朵又將他們帶回到改革開放之初那段激情燃燒的歲月。
原中國廣東核電集團董事長、總經理昝云龍:核電站是改革開放的成果
“如果沒有改革開放,就不可能搞大亞灣核電站這個項目,也不可能這么搞,更不可能搞成現在這個樣1原中國廣東核電集團董事長、總經理昝云龍一提起改革開放對大亞灣核電站的影響,馬上就來了這樣一句提綱挈領的總結。
1983年,已屆半百之年的昝云龍從北京國防科委來到深圳參加大亞灣核電站對外談判工作。據他介紹,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籌建大亞灣核電站時,我們國家外匯儲備只有100多億美元,而一座大亞灣核電站的建設成本就是40億美元,僅靠國內的資金安排來開展這項大型工程顯然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改革開放為大亞灣核電站建設項目全面向國外引進資金、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以及人才創造了條件。“大亞灣核電站在建設高峰期,最多時共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外國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在這里工作,這在改革開放之前是不可想像的。”昝云龍說。
大亞灣核電站的項目論證、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準備和審批,于1979年底開始,恰逢改革開放盛世來臨。中央十分重視,為此項目的成功做了一系列高瞻遠矚的英明決策,對項目開展工作及時進行指導并提供支持和幫助,使項目最重大的合營談判和三大合同談判在有關政府、合營雙方及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經過幾年的談判終于在1984年完成合營談判,1985年完成三大合同談判,使大亞灣核電站項目從籌建進入實施階段。
三大合同談判涉及技術(包括技術、質量、安全等規格和數量、進度安排)、商務、價格、貸款等方面,且涉及有關政府給予項目的政策決定。三大合同從1983年開始準備,1984年上半年組織七八十人在香港進行初步談判,1984年下半年組織約150至160人在深圳進行技術、商務、價格三方面的具體談判,1985年先在深圳后在北京組織約300人的隊伍,展開全面談判,包括技術、商務、價格、貸款。與法國的談判最后是在1985年底,中國與法國就談判中遺留的問題進行協商互讓后完成的。
參與談判的隊伍堪稱“國家隊”。由于核電站建設涉及100多個專業,整個談判是通過大力協同方式由內地和香港合營雙方組織基本隊伍,在國家各有關部委的支持下,與國內研究、設計、制造、工程施工、銀行和政府有關專家結合,并聘請國際顧問公司協助進行。改革開放之初,人們滿懷激情,以一種忘我的精神投入工作。所有參與談判的同志,除了國際顧問公司以外,都是無償勞動。
最后,在談到談判成功的重要意義時,昝云龍說:“由于有較完善的合營合同和相關協議以及三大工程合同,從而可以組織合營公司進行有效的運作,并對工程進行有效的進度、質量、投資三大控制。經過七年的努力,終于圓滿地完成建設任務。我國第一座大型商業核電站,于1994年2月正式開始投產。16年來,安全運轉和不斷超趕世界先進水平的努力,使大亞灣核電站取得了巨大成功,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我國核電事業的一座豐碑,為我國未來的核電事業構筑了良好的基礎之一。”
1980年12日,廣東省核電籌備處的5名工作人員在省電力局門前合影(右一為張鏞)。
原中國廣東核電集團發展戰略顧問薛正軍:談判牽動各國領導人的心
69歲的薛正軍退休前是中國廣東核電集團發展戰略顧問。
大亞灣核電站的立項是國家有關領導人、各相關部委以及廣東省多年共同努力的結果。
1978年12月4日,有關領導人在中法兩國政府簽訂長期合作協定前回答法國記者的問題時表示,中國已決定向法國購買兩座核電站設備。
1982年12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批準廣東核電站建設項目,并確定了高起點、高標準引進壓水堆核電站的原則,為大亞灣核電站的成功奠定了基矗
對外談判期間,時任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總經理部秘書的薛正軍的工作是每天談判結束后旁聽情況總結匯報,再將當天談判情況整理成一份簡報,通過通訊專線發往國務院核電辦及中央有關部委。
薛正軍介紹說,當年廣東核電談判牽動著中、法、英等多國領導人的心。談判進行到1985年12月1日,中、法核電代表團之間尚有6個多億法郎的差距。11日晚上談判有了重要突破與法馬通公司的核島合同、與法國電力公司的技術服務合同以及核燃料合同的差距共6.8億法郎,中、法各承擔一半。
原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安清明:學會與外方人員融洽相處
今年已經84歲的安清明老人對當年談判的情況依然記憶猶新。1985年1月,他調任廣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作為業主方的談判領導機構七人談判委員會(內地4人,香港3人)成立,他就是其中一名成員。
由于談判處于高度機密狀態,在深圳核電大廈舉行談判,談判委員會專門租用了一條通訊專線與北京聯系,每天談判的情況匯總后通過這條專線第一時間向國務院以及國家計委、電力部和核工業部等有關部委進行匯報。
在談判過程中,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維方式不同,內地談判者在與港方以及外方顧問交流時不時出現矛盾和磨擦。比如,港方人員擔心內地人以“人有多少膽,地有多大產”的激進、主觀方式處理問題,而內地一些談判人員則擔心港方偏向英方(當時香港還沒有回歸);在與外方專家合作的過程中,中方有些專家習慣抱著“主人翁”的姿態,不太愿意聽取對方意見……為了讓大家能夠更好地與港方和外方專家合作,談判委員會做了不少工作,反復強調:“我們國家是在花高價買經驗,我們要虛心向外國專家學習,要學會尊重對方。”
談判委員會不僅要做思想工作,還需要在談判策略方面出謀劃策,確定價格目標。談判經常陷入僵局,為了使談判雙方在談判桌上發生激烈爭吵的情況下也能夠“融洽”地談下去,談判委員會也想了不少辦法。
有一次,他們在主談判手旁邊安放了一枚“冷炮彈”來自水電部的一位姓徐的專家。談判時,雙方因價格問題吵得面紅耳赤,互不相讓,這時徐老先生突然“放了一炮”,他先根據自己的經驗算了一筆賬,然后來了一句:“你這價格,別說我不同意,我老婆都不會同意1一陣哄堂大笑,頓時化干戈為玉帛,談判繼續進行。來自全國各地的精英,在談判桌上與外方斗智斗勇,頻繁上演“智取威虎山”的好戲,用智慧贏得了外方人士越來越多的尊重。
原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副總經理曾文星:對外談判拓寬視野
70多歲的曾文星退休前是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副總經理。1983年,時任中國核工業部第二研究院總工程師的他,作為技術骨干調來深圳參與三大合同談判,擔任工程談判秘書長。
據曾文星介紹,為了學習國外在談判方面的系統評價方法,引進國外的先進經驗來完善中方的談判,以昝云龍為首的考察組在1982年認真考察了10多家國際著名顧問公司后,確定了美國和瑞士的兩家顧問公司,另外還聘請法國電力公司作為業主方技術總顧問。
1984年上半年開始初步談判業主方先提出一個大的原則后,讓法、英方面提出建議,中方對建議展開研究分析的同時,請顧問公司做評議,然后共同討論,對矛盾的地方展開進一步的分析后,再將修改意見返回給法、英方面,然后再由他們提出建議……循環往復。為了便于集中進行評價,昝云龍和曾文星等七八十人的談判團來到香港,駐扎在中電工程部,利用他們的先進設備,一干就是100天,最后將大的問題整理出來,形成一本完整的建議書,以此作為正式談判的基矗
在參加初步談判和正式談判的兩年多里,在與顧問公司交流,與談判對象碰撞的過程中,曾文星學到了不少東西。比如,在工程項目管理方面,以前中國人都是憑著直覺和經驗在做,在談判中與外國人一接觸,發現先進國家在項目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一套非常模范成熟、系統化的文本,甚至有了一批相配套的專業術語。
這次談判為中國培養了一批業務能力強,懂得談判技巧,外語水平高的人才。“比如有些參加商務談判的中方人員,到后來不僅對國際商務標準合同了如指掌,還從外國律師那里學會了摳字眼。當然,他們在談判中付出的心血和努力由此也可見一斑。”曾文星說。
原中國廣東核電集團財務部資金處處長張鏞:粵港合作實現雙贏
在五位被采訪者中,張鏞是最早接觸到廣東核電項目的一位。1978年,學核物理專業的張鏞從粵北山區被抽調到廣州,是第二個到廣東省電力局報到的核電站籌備人員。
張鏞提到了粵港合營談判展開的背景。改革開放之初,廣東省領導為解決缺電問題,準備籌建核電站,請一家美國顧問公司參與可行性研究工作。但當時廣東省缺乏建設資金,與此同時,靠燃油發電的香港,在經歷了中東石油危機的影響后也想搞核電,卻苦于沒有地方建電站。掌握了粵港兩方情況的美國顧問公司,為廣東省領導支了一個妙招在粵港相鄰的地方建核電站。1979年底,廣東省電力局有關領導與香港中華電力公司(簡稱中電)高層進行了接觸,雙方一拍即合。
在張鏞所在的八人小組完成選址工作后,廣東省于1980年正式成立核電籌建處,開始從事可行性研究,并同時展開合營談判,就占股、電力分配、價格、設備選購、稅務和貸款等方面的問題與香港方面進行磋商。
談判期間,合作雙方在辦公條件上存在的巨大差異給張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無論是在經濟組做可行性研究報告,還是在參加合營談判期間,他經常都要面對大量的數據。當時,中電有一臺大型計算機,而深圳方最先進的“設備”就是一部連函數都沒有的計算器。港方一個小時就能通過計算機完成的計算、制表工作,深圳這邊的人員往往需要兩三天才能干完。數據是一環套一環的,談判中一旦出現變化,大家都得加班加點重新計算。計算過程中,最怕出錯,一旦有一個數字錯了,辛辛苦苦手工畫制的整張表就報廢了。打印是用蠟紙,一個字一個字地敲上去,一旦打錯很難改。1980年底5本紅皮大本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終于完成。1982年12月13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正式批準廣東核電站建設項目。
1983年在蛇口招商局招待所開展合營合同談判期間,張鏞他們幾位談判人員有時周六下班后會回廣州一趟。當時,從深圳到廣州路上要五六個小時,在東莞要擺渡兩次。每次回到家里已近半夜,第二天晚上又要趕回蛇口。 (記者 歐陽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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