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核安全局 發布日期:2018-09-21
關于印發《海南昌江核電廠例行核安全檢查報告》的函
海南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18年9月4日至7日對你公司海南昌江核電廠進行了例行核安全檢查,現將檢查報告(見附件)印發給你公司。
你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要求,確保海南昌江核電廠機組運行安全。
附件:海南昌江核電廠例行核安全檢查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18年9月18日
抄送: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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